大陆
第1楼2009/03/10
把别人的东西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据为己有,均为偷。
首先,我不否认,我是个偷电子书的贼。我是贼,一个小写的人,这是道德的事实。借用我所在的领域材料学中的另一个术语,我的道德人生将充其量不过是一块陶瓷,无论我后半辈子如何努力和痛改前非都绝不可能变成完美的单晶,因为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人生的箭头总是单向不可逆。接下来我要反省的是,我怎么就变成贼了?我将要做一个什么样的贼?我准备怎样将自己的孩子培养成完美的单晶?
小时候,每当晚上吃不饱盖不暖睡不着的时候,文盲母亲便将从外公那听来的故事一个个讲给我听,和这里有关的事是古时候有个孩子钻壁透光的故事(据查,成语中应该是匡衡"凿壁偷光"),大致意思恐怕没有人不知道,母亲讲完故事后当然不言而喻的就点评其中的中心思想,并鼓励我想尽办法苦学知识,将来成为有用的人。我这几天的反省,勾起了我儿时的这段回忆,不过顿然想到这个故事中存在一个道德上的问题:为了自己获得知识,就不顾打通邻居家的墙壁?客观上,这不是对邻居隐私权的莫大侵犯吗?这个故事在流传过程中太强调学知识苦读的时候而忽略了其中关系道德的细节问题,还是人心不古太过强调自我和隐私的现代人再也难以理解古代人的淳朴?who knows...不管如何,在我求知、成长过程中没有注意到道德上的细节可能是受到这个影响了,我心里一直缺省的以为如果我学习知识努力成为有用的人,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不愿意支持我。可是,猛然发现,现代社会中,事实是,你在取得知识之前如果不付出代价,确实有人心里很不痛快,因为他们不愿意免费让你获得知识。所以,我偷电子书是因为我假设善良的世人总是巴不得我尽快学习知识尽快为社会效力;而我偷电子书实际上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因为书的作者和出版商介意我是否花钱获得电子书,而我学习知识的效果和是否能为社会效力并不为他们关心。
这个道理我确实明白了,可是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和我之前一样不明白,他们纯朴的以为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的过程中不应该存在障碍。这个障碍来自何处?不否认,一本书的创作,凝聚了作者的万千心血,而书从草稿走向出版物进入社会,是出版商的功劳。如果对比作者的收入、出版商的收入和书的价格,其实作者收入只占书价的少部分,而商人获取了价格的大部分。很明显,曾经多数人求知的障碍来自于商人。的确,为了营造一个尊重知识创造的社会,读者应该作为对作者辛勤付出的回报为作者的生计尽自己的一份力,但读者没有必要额外给商人支付比作者多得多的成本。而今,技术的进步让电子书制作和传播过程使得出版商的地位慢慢可有可无。书商可以不复存在了,本来是好事,可多数人求知的障碍还在那,因为商人拥有着"保护"作者的版权。版权的出现原本是为了保护著作权和限制竞争,主要用来约束商人之间的行为。而版权是否有必要施加在每个潜在的最终读者上?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但我想,随着电子书的传播和版权之间矛盾的加深总有一天会有一个合理的解答。这里我想到孔乙己偷书的故事,那个年代的书,被偷意味着自己失去,所以孔乙己的行为是让人憎恨的,也招来东家的一顿毒打,试想,如果孔乙己只是复制了一本电子书,他还会被吊着打吗?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应该不会支支吾吾地说“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而可能是理直气壮地说“读书人复制书不能算偷”。当然,我的观点仍然是所有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复制其书算偷,是一种道德上的罪。不过,鉴于这个罪本质上是大商人们制定的,无数圣贤说过商人是罪人,浑身毛孔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那么罪人给予的罪,相比侵害他人和危害社会的其他道德上的罪,要轻很多,不是吗?于是,背这个罪相对于获取知识和帮助他人获取知识并更好的为社会奉献自己的收益来说,值得!所以,我愿意继续把这个偷知识的罪行继续下去。
有罪的人迟早是要为之赎的,我不相信佛教里的人生轮回、这生的罪来生赎之类的,我道德上偷知识的罪,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就尽可能的赎。我想,赎偷电子知识的罪最好的方式是自己创造新的电子知识去偿还。在我的后半辈子,我告诉自己,所有自己的著作,都会以电子版的形式无偿奉献给这个世界。我不认为著作收入将能给我带来多大的生活质量的改观。我坚信生活质量的提高,应该依赖于让爱我的人更快乐的活着,依赖于给我爱的这个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最后,应该准备将来给我的孩子教些什么,在孩子开始认识和思考这个世界的时候。前面提到过,我这辈子已经无法长成完美的单晶体,我顶多是一块陶瓷,陶瓷变成单晶体的唯一可能性是从头生长,只有让自己均匀熔化,制造一个均匀的热力学环境培育新生命的形核、结晶和生长。可均匀熔化,即有继承关系的同成分熔化,则是我在道德层面上的目标,这样才能有机会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道德水平上的大块单晶。就本文相关的,我准备告诉孩子:
1)爸曾经偷过东西,不过爸人格统一:言行一致,宽以待人,哪怕是有罪的人。籍此,爸在热力学上有可能把你培养成完美的人。
2)"凿壁偷光"的故事及其在现代的全部含义;怎样在保护自我的情况下助人;怎样合理的救人救火。后面两点结合黄庆博士近期关于道德教育和技术教育的博文(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17780)、和最近南京发生的一起助人反被受助者咬一口的事件(http://www.jinbw.com.cn/jinbw/xwzx/fcda/20070914668.htm)。
后记:人总有一死,犯过罪的人生前如果赎不完其罪的话死后定会下地狱,将来当我死了的时候尚未赎完我偷知识的罪,如果地狱确实存在的话(尽管迄今尚未被实验观测并证明),我自然会坦然进地狱。但愿我残留的罪在将来能被发展到没有商人的社会赦免,我将在地狱等候被赦免的那一天。
大陆
2009年3月10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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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yu
第7楼2009/03/21
这个问题也困扰着我,以致我至今没在论坛上传过什么资料(传过一家公司公开的其官网上可下载的产品样本的电子版)。我也是一个疯狂下载者,基于自己不能说服自己大胆上传,就只好平时零星的回答一些站友的小问题。可个人水平有限,时间有限,答案有效与否,充分与否,不好讲;与自己从网上下载的资料的价值相比,则肯定是远远小于的。
而在大陆兄此贴出来之前,我也依稀找到一个让自己的善良的有点在这个社会混不下去的心好过一些的办法,就是尽量多上上论坛,多回答一些站友的问题,勿以善小而不为。虽然我不惮于下它个杀千刀的地狱,也还是想让这个下的过程更体面一些,对他人更公平一些。即使我没有直接回馈到原作者,原出版商,但是我回馈了大众,大众则通过每个个体特有的途径,继续回馈下去,也有一定的可能性会回馈到原作者、出版商、版权人等。总之是尽了自己的一点力量,用滴水回报了他人的涌泉之恩。。。。
也希望,所有人都能贡献出这或大或小的一滴水,这样每个人大口享用泉水时,想来也会安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