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转帖】超市如何挑选“鲜”牛奶?

  • 沙漠之舟
    2009/05/08
  • 私聊

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

  • 什么牛奶才能标“鲜”字?近年由牛奶“禁鲜令”引发的争论终于有了明确说法。近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 对液态奶标识进行了重新规定。按照新通知,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巴氏奶可以标注为“鲜奶”。这对消费者来说,想喝新鲜的牛奶也有了更为直观的参考物。

      通知规定,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氏杀菌乳标“鲜牛奶/乳”;以生鲜牛乳为原料,不添加辅料,经瞬时高温灭菌处理的超高温灭菌乳则标称“纯牛奶/乳”。

      新规定具体实施时间也明确了。自2008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1/5的汉字,分别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鉴于部分加工企业原标签有库存,可适当延长原标签的使用期限,原标签使用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通知细则还规定,生产企业用复原乳做原料生产液态奶,要标注“复原乳”字样,而且要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也就是说,当企业的原料中不纯粹是新鲜奶源而使用了奶粉复原乳时,需要标识出具体使用了多少奶粉。

      这样一来,企业“鲜”特点再次显现在产品包装上,对消费者的选购将有更大引导。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