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卢
第1楼2009/06/16
今天国家局的专家们对我们进行工艺核查,问我们对照品的领用问题,一开口对照品有效期是多长?(不涉及特殊品种)
1.答:
用后你要封好,用封口膜;用1-2次就要用完或废掉。
开口后对照品遇到的问题主要是保存和开口的次数。由于国家也没有什么规定,所以,做法可为:封口膜封后放干燥器内,再把干燥器放冰箱。关于开口后只能用1-2次,主要是吸潮问题。
未用完的对照品要不要进行再标定?多长时间标定?
2.答:
如果是中检所的就不要标定了。如果用中检所的标自己的样品,作为对照品,即二级对照品,就要标定了。
在一定条件下,有效期内稳定,则设定这一个有效期1年(可以根据样品的有效期减半定);在半年时,标定一下。到有效期时,就把剩下的废掉。如果你设定有效期为半年,那么你要在3个月时标定一下。
当然,储存条件也很重要,最好是分装后单独存放,一瓶只用一次,并放冷冻。
怎么保证未领用已开口的对照品的含量?企业对照品管理办法是否经过验证?
3.答:
用2回答即可。
验证好像还没有提到这么严重的地位,不过大家都尽量不用二级对照品,应为这样查起来很麻烦,都直接买中检所的。
以上方法是参照fda和欧盟方法进行的。国内具体是不是这样做,也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