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第1楼2009/09/29
二、西方古代环境保护的源流
作为一种“能思维的”高级动物,人类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一直不停地对这种发展进行反思。这种反思,最早可以追溯到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的开端,通常追溯到古希腊时代。
希腊文明首先是在一片肥沃的土地上发展起农业,并以此为基础创立起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元前八世纪中叶,希腊半岛大部分地区已经明显地呈现出人口压力的迹象(主要是指在食品供应方面的压力),此时,希腊大部分较好的土地均已开垦种植,有些坡地森林也已经被砍伐。随后的三个世纪中,人口继续增加.耕地需求量越来越大,古希腊人就将他们的耕地逐渐向原先是林地或牧场的山坡上推进,然后,为了弥补牧场缩小所造成的损失,他们在剩余的牧场上进行过量放牧,井砍去更多的森林以扩大草场,这种状况一直发展下去,直至所有的可耕地都种植了作物。于是,不幸也随之降临到古希腊人的头上,绝大多数的土地遭到冬季大雨的侵蚀,开垦的山坡地和砍伐过的林地上的表土被迅速地冲蚀流失,草地、牧场也由于超载放牧而毁坏。
面对生态环境的恶化,一些希腊人开始觉醒,公元前590年左右,棱伦已经意识到雅典城邦的土地正变得不适宜种谷物,就极力提倡不要继续在坡地上种植农作物,提倡栽种橄榄、葡萄。几年之后,古雅典僭主庇西特拉图为了鼓励种植橄榄树,给雅典城邦的农民与地主颁发奖金。但是,为时已晚,那时雅典土壤的毁坏流失已到了无可挽回的悲惨境地。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也曾发出告诫:人类的发展要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人口应当保持适度的规模。柏拉图以其敏锐的洞察力,深刻地揭示出,如果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那么今大的繁华之所到明天只将留下一些“荒芜了的古神殿”。他在其所著《对话》一文中形象地描述了从希腊兴邦初期至他所生活的时代(公元前427-347年)之间雅典土地所发生的变化:“先前富饶的土地现在只剩下一付病秧秧的骨架。所有肥沃松软的表土都被冲蚀殆尽了,剩下的只有光秃裸露的骨架。许多现在的荒山都是可耕作的土地,眼前的沼泽原为遍布沃土的平原;那些山丘上曾覆盖着森林,并生产出丰富的畜产品,而如今只有仅够供蜜蜂吃的食物。再者,当时每年的雨水滋润着土地,上壤不会流失,不会像现在这样从光秃的地上冲到海里;当年的土层很厚,吸存着雨水,把水分存储在具有水稳性团粒结构的土壤里;这些吸存在土壤中的水分则在各地聚集,汇成湍急的山泉和潺潺的小溪。一些现在已经荒芜了的古神殿,就座落在那些曾经涌出喷泉的地点,它们证实了我们关于土地状况描绘的真实性”。
正如前面所说的,环地中海地区各国文明的兴衰极其相似。过度垦植之后,土壤侵蚀严重、生态环境恶化也是紧随古希腊文明之后的古罗马文明覆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罗马人在进行掠夺式种植的过程中,也曾注意到水土保持工作。他们修建了集水坝、蓄水池来收集冬季的雨水以供夏季灌溉,还修筑了梯田和灌水工程。但是,这些水土保持工程由于种种原因或放弃不用,或缺乏维修而最终消失湮没了。在罗马共和国后期,公元前60年左右,哲学家兼诗人卢克莱修就已经认识到意大利的土壤侵蚀及地力耗竭的严重性。他指出:雨水与河流正在侵蚀耕地,冲蚀土壤,使土壤流失,随着水流入海洋;地力枯竭,大地正濒临死亡,农民们为了养活自己,不得不耕种更多的土地,进行更艰苦的劳动;国力也正随之下降。与卢克莱修几乎同时代的另一位古罗马历史学家李维曾探讨过在公元开始的最初10年中,罗马与之激烈作战达四个世纪之久的沃尔斯查、艾奎安、赫尼查众多的军队的口粮和给养来自何方,因为,李维生活的时代,这些地区的土地是如此贫瘠,只能勉强供养着寥寥无几的人口。李维虽然没能从自然环境的破坏中找出原因,但是,也说明当时的有识之士已经纷纷探求人类如何利用脚下的土地进行生存的问题。
继承和发扬了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精华的西欧文明也是建立在一块保留着原始生产力的土地之上。总体来看,西欧的生态环境一直没有遭到十分严重的毁坏,威胁到西欧文明的延续。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西欧大部分地区的气候十分有利于土壤的保持,适合于农业生产,特别是那些邻近大西洋和北海的地区具有典型的海洋性气候,帮助农民恢复了地力;另一方面是由于西欧人民长期以来付出了极大努力,不畏艰难困苦,实施各种适用措施,加固他们的文明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例如,西欧的农业生产始终分布在大部分较好的土地上,大片的林地从未被砍伐:现代的轮作制大约是十四至十五世纪期间起源于西欧低地国家。
西欧农业生产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大的破坏,但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大量增加的城市却带来了污染问题,特别是在人口集中的大城市,某些污染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可以说,现代西方文明从一开始就尝到了这种文明所带来的苦果,尽管区别于以前文明所产生的生态环境恶化的滋味。所以,严格他说,现代西方文明从开始阶段就不得不面对环境污染的挑战。例如,烟的公害就出现于十二、十三世纪的西欧。当时,在“煤炭文明”之花盛开的英国,烟害肆虐,已成公害。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二世(1307-1327年)时期,煤烟污染问题就已暴露出来,并有针对煤炭的“有害气味”进行的抗议;在理查德三世(1413-1422年)时期,鉴于煤炭燃烧产生的煤烟和气味,开始对煤炭的使用加以限制。1661年,约翰·伊凡林曾写了一本关于伦敦烟气的有名著作《驱逐烟气》。其中对伦敦烟气的描述如下:“地狱般阴森的煤烟,从家庭的烟囱和啤酒厂以及石灰窑等地冒出来,伦敦有如西西里岛的埃特纳火山,好象是火与冶炼之神(罗神)的法庭,恰似在地狱的旁边一样。……这个光荣的古代城市,从木制到石砌,一直到用大理石建造,连遥远的印度洋都受它的支配。但是由于淹没在煤炭散发出来的浓烈的烟和硫之中,出现了恶臭和昏晴。……探访伦敦的疲惫的客,还未见伦敦街道,就首先从数里之外闻到了臭味,这正是玷污该城荣誉的有害煤烟。……在伦敦,历经许多世纪依然坚硬如磐的石和铁,因遭煤烟的腐蚀,如今已变得破烂不堪。……伦敦居民不断吸人不洁净的空气,使肺脏受到损害。在伦敦,患有粘膜炎、肺结核和感冒的人很多”。但是,这些呼吁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直到工业革命后,各种污染已经相当严重,人们才逐渐觉醒,采取了各种措施,防治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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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古代环境保护的源流
中国历史上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类活动特别是农牧业生产活动引起的对森林、水源及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破坏。从远古时期起,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有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思想。这种思想,常常是不自觉的、甚至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例如上古时代,人们曾把山川与百神一同祭把。《诗经》中就有“怀柔百川,及河乔岳”的说法。《国语·论语》中对此作了解释:九洲名山川泽,是出产物质资源的地方,所以要祭祀。这说明,当时的人们之所以尊崇山川,已不完全是迷信。而主要是因为山川乃资源的产处。
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利用自然的同时,已开始有意识地保护自然界的生物资源,反对过度利用或肆意破坏它们。西周时期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今者,死无赦。”这是我国古代较早的保护水源、森林和动物的法令,而且极为严厉。四周政府把对人口居住环境的考察和保护列入了西周的朝政范围,《周札·地官》规定大司徒的职责是,除掌管天下舆图与户籍外,还要“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就是说大司徒的工作职责包括,考察动植物的生态状况,分析其同当地居民的关系,并对山林川泽和鸟兽等动物加以保护,使之正常繁衍,保持良好状态,最终使人们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
先秦时期,人们对生物资源的保护由不自觉的、模糊的阶段逐渐地发展到自觉的、比较清楚的阶段。到春秋战国时代,对生物资源的保护已具有明确的目的,具体的规定,范围也相当广泛,并始终同经济发展相联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当时,诸子百家对生物资源保护的认识也不一样,产生了不同学派之间的争论,从而又促进了资源保护思想的深化和提高。其中以春秋时齐国人管仲的观点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管仲在齐国为相,他从发展经济、富国强兵的目标出发,十分注意山林川泽的管理及生物资源的保护,形成了一整套保护思想。他认为,山林川泽是“天财之所出”,是自然财富的产地。政府应当把山林川泽管起来。“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就是说,不能很好地保护山林川泽的人,不配当国家的领导人。管仲在总结前代帝王处置山林川泽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并实行了保护生物资源的政策。他主张采用法律手段保护生物资源,建立管理山林川泽的机构。他认为,保护生物资源,并不是把山林川泽封禁起来,不让人们利用,而是按照规定的季节开放,有计划地利用。他说:“春政不禁则百长不生,夏政不禁则五谷不成”,体现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生物资源,使之正常增殖的思想认识。他把对生物资源的保护同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结合起来,成为富国强兵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采取的许多措施都是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此外,管仲还十分注意环境卫生,甚至具体到水井的清洁。《中匡篇》说:“公与管仲父而将饮之,掘新井而柴焉。”这也说明,当时人们已经知道用柴木盖井,保护饮用水源的清洁卫生。
先秦关于保护生物资源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到了秦汉时期,保护生物资源的行动已由自发阶段进入了相当自觉的阶段,在理论上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西汉淮南王刘安的《淮南子》对先秦环境保护政策进行了系统总结,其中关于保护生物资源的一系列具体规定,体现了合理利用和保护生物资源与农业生产密切结合的特点,是古代生物资源保护政策的最完善的论述。
唐代和宋代对环境管理和生物资源的保护仍给予一定程度的重视。唐代不仅把山林川泽、苑圃、打猎作为政府管理的范围,还把城市绿化、郊祠神坛、五岳名山纳入政府管理的职责范畴,同时还把京兆、河南二都四郊三百里划为禁伐区或禁猎区,这就从管理范围上超过了先秦时期。宋代,特别是北宋,也相当重视生物资源的保护,并注重立法保护,甚至以皇帝下诏令的方式,一再重申保护禁令;同时,还命令州县官吏以至乡长里长之类的基层官吏侦察捕拿违犯禁令的人,可见其认真程度及执法之严。从宋代起,人们对围湖造田导致蓄泄两误、滥砍乱伐导致水土流失的问题已经有所觉察,表明当时的有识之士对新出现的环境问题相当敏感。
明代对山林川泽的保护一直到仁宗(公元1425-1426年)时、都承袭前代的有关规定进行管制,而且范围相当广泛。到仁宗时,为了缓和“工役繁兴,征取稍急”的困难局面,减轻人民负担,就开始放弃或部分放弃了管制措施。“山场、园林、湖池、坑冶、果树、蜂蜜官设守禁者,悉予民”。由于驰禁湖泊,使许多湖泊被盗为田,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了一些人为的自然灾害。据《明史·河渠志》记载,明英宗时巡抚周忱曾指出围湖造田的恶果:“故山溪水涨,有所宣泄,近者富豪筑圩田,遏湖水,每遏泛滥,害即及民”。明代驰禁山林河泊,虽有某种不得己的原因。但确是保护方面地倒退,对环境地损害很大。
清代人口猛增,又开放了东北、西北及江南许多草原或山地,垦为农田,造成草原退化、沙漠扩展及林木破坏与水上流失,环境遭到进一步破坏。当时的一些有识之士已经看到了问题的所在,并提出了切中时弊的警告。清代散文家梅曾亮记述并分析了安徽宣城水土流失的状况及原因,指出开垦山地造成了水土流失并殃及平地农田。但是,所有这些警告并未引起清王朝的重视,不合理的垦殖仍在继续进行,对中国的环境带了巨大的灾难。
在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同时,我国古代早就对生活环境进行管理,以防止人口集中造成的局部环境污染。殷商时期就有禁止在街道上倾倒生活垃圾的规定,而且视其为犯罪。《韩非子·内储说上》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可见,当时人们已经严禁乱抛废物损害环境。战国时,商鞅在秦国实行法治,也规定了“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的法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历史上,许多朝代都建立过管理山林川泽政令的机构,如虞、虞衡、虞衡清吏司等,还配备一定级别的官员,如虞部下大夫、虞部郎中、虞部员外郎、虞部承务郎等。这些机构和官员的职责还常常包括打猎、伐木、打渔、管理苑囿、负责某些物资的供应等。据《史记》和《尚书》记载,我国最早的虞官产生于帝舜时期。当时,洪水和猛兽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是主要的环境问题。舜通过部落联盟议事会,任命伯益为虞官,除协助大禹治水外,主要任务是管理草木鸟兽,特别是要驱逐伤害人类的猛兽。对此《尚书·尧典》作了如下描写:“帝曰:‘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佥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让于朱、虎、熊、罴。帝曰:‘俞!往哉,汝谐。’”大概意思是说,在一次会议上,舜要选拔管理山林川泽、草木鸟兽的官员,大家就推举益来担任,舜就答应了。伯益连忙叩头拜谢,并要把这一官职谦让给朱、虎、熊、罴几位。舜就说:“好啦,就让他们和你一起干吧!”伯益在这一职位上作出了后人尊崇的功绩,故被后人尊称为“百虫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