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鸟飞翔
第1楼2009/11/30
吁建立国家赔偿机制
记者昨日发现,网上论坛充斥了结石患儿家长的抗议之声,不少人认为,将受害最严重、最广大的一个群体排除在赔偿执行之外有失公允。
一位患儿家长提出质疑,现行法律规定破产程序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就是体现“以人为本”,三鹿员工和患儿都是人,为什么在“赔偿”上要区别对待呢?网民“上五庄主”坦言:“遗弃患儿群体的法律需要修改。”网民“舍得放下”留言表示“患儿的赔偿应该放在最优先的地位”。
面对企业无力赔偿的现实,患儿家长希望能够获得一定的政府赔偿。患儿家长发帖称:“我们清楚地记得,当地政府对患儿的后续治疗是有承诺的”,“单凭三鹿显然无法承担巨额赔偿,必有财政资金补充”……家长们希望,立法机关应考虑,今后通过法律构建起公共安全事件的国家赔偿机制,以保障公众利益。
小鸟飞翔
第5楼2009/11/30
小鸟飞翔
第6楼2009/11/30
如果我们再从头梳理一下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就会发现当地政府不但早就知道此事,而且质检部门也早就知道。如果不是媒体的质疑导致舆论的蜂起,此事说不定也会像很多事情一样无声无息。从某种意义上说,造成今日之后果,完全可以称为是一种合谋。加上三鹿公司虽然名为股份制公司,但实际上也是政府所有,既是合谋、又是国企,这个赔偿责任如何能就此戛然而止?
此事出来以后,不免让人产生一个疑问:国企或者地方企业由于从属于国家或者政府,它们的责任是否就如同民营企业一样,从此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国企由于属于国家,就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是无限责任。如果政府意志笼罩所有一切,国企本身就应该是无限责任的。在这个事件当中,明显可以看出正是这种情况,最终才导致了事件持续的发酵与无法在最初得到遏制。所以,即使三鹿因为本身资产不足以埋单,政府也不能无责。不能说在赚钱与掌权方面是全能型的政府,而到了该承担责任的时候,就变成了全能型无责任了。
所以,即使三鹿公司因为破产而导致没有赔偿普通债权人、或者我们直接说是受害者的能力,曾经为之背书、为之护航的当地政府,必须负起这个责任。但我们也能够想象到,三鹿之所以死得如此干脆,而前段时间两个收奶的农民也死得如此干脆,其背后并非是严格法制的思维,而是借着如此处置,使之与三鹿事件尽快脱离干系。
小鸟飞翔
第7楼2009/11/30
如此一来,三鹿事件还剩下了什么?直接当事人被枪决、三鹿的领导被判刑、几个中层的官吏免职或者到了其他地方为官,所有的一切都被快速的切割了,就如同赶紧甩掉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可能到最后只能剩下两个成果:三聚氰胺的检测与结石宝宝的哭声,对于整个体制来说,切割了就不再是它的错。
三聚氰胺不添加了,但在我们这个有限责任的社会里面,什么化学以及人间奇迹都有可能发生,下次出现一种其他东西是不用奇怪的。由于三鹿在低端奶粉里添加了三聚氰胺,这些结石宝宝的家庭比之其他家庭更要多承受一些痛苦与损失,当这些宝宝长大之后,他们会如何看待这个社会?如果他们心怀怨愤、像奶粉里的三聚氰胺似的在社会当中生活着,其结果将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