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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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统计分析
2.1 TBT通报
2.1.1 总体情况
(1) 通报数量
2009年1~10月, WTO 成员共提交了1673份TBT通报,是近五年同期通报数量最多的一年,比去年同期1444份提高了15.86%。
(2) 制定通报文件的目的和理由
2009年1~10月发布的TBT通报所提及的合理目标和理由如下(一份通报可能提及一个或一个以上目标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895份通报)、防止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351 份通报)、质量要求(187份通报)、保护环境(150 份通报)、采用新的国内法(78份通报)、减少或消除贸易壁垒(74份通报)、协调(48 份通报)、保护动物或植物健康(42 份通报)、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标签(32份通报)、便利贸易(20份通报)、降低成本和提高生产率(18份通报)、国家安全要求(8份通报),有4份通报没有说明任何合理目标。
2.1.2 行业情况
(1) 电子信息行业和机械行业
2009年1月到10月,涉及机电行业的WTO/TBT通报(不含包括对已有通报的修订补遗修订增补)共288条。其中涉及机械行业的通报167条,涉及电子信息行业的通报84条,同时涉及两个行业的通报37条。涉及机电行业的TBT通报主要为具体产品要求、能效要求、有害物质含量要求、电磁兼容要求及其他要求。
(2) 纺织服装皮革行业
2009年1到10月,共15个国家发布涉及纺织服装皮革的WTO/TBT通报(不含对已有通报的修订补遗修订增补)共54条。其中通报数量最多的国家为中国(18条),欧盟(9条),韩国和以色列(各5条)。与我国贸易关系密切的国家中,欧盟发布了9条,日本发布了3条,美国发布了1条。
从TBT通报的内容来看,2009年1月到10月TBT通报主要集中在产品标准,其次为产品的标签要求以及认证认可、检测或进口程序等其他要求。
(3) 玩具行业
2009年1月到10月,涉及玩具、游戏及运动行业(HS编码95)的WTO/TBT通报(不含对已有通报的修订补遗增补)共21项,比去年同期减少19项。其中美国6项,日本和欧盟各3项,以色列和加拿大2项、韩国、秘鲁、埃及、智利及巴西各一项。
玩具化学安全性及机械物理安全性要求是今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重点。其中美国、韩国、日本、加拿大、埃及、秘鲁规定/修订了对铅含量或邻苯二甲酸盐(酯)的限量要求,禁止使用含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玩具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
除玩具安全要求之外,玩具认证程序及第三方测试也是流行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4) 灯具行业
2009年1月到10月,共14个成员国/地区发布涉及灯具的WTO/TBT通报共35条(不含对已有通报的修订、补遗或增补)。其中,发布通报最多的国家分别为中国(7条),以色列(6条),美国、南非和沙特(各3条)。
从TBT通报的内容来看,通报内容集中在各类灯具的安全要求、能效及能效标签要求、电磁兼容要求以及进出口规定等其他要求。
(5) 家具行业
2009年1月至10月,共有8个国家发布涉及家具的WTO/TBT通报(不含对已有通报的修订补遗增补)20条。其中美国和欧盟各4条,韩国和以色列各3条,日本2条,欧盟、埃及、巴西、乌干达和中国各1条。
TBT通报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产品的安全标准和测试方法、危险物质限量、消费者登记要求及其他要求。
(6) 食品农产品行业
2009年1月到10月,共40个成员国发布涉及农食产品(HS编码01~24)的WTO/TBT通报共346项(不含包括对已有通报的修订、补遗或增补),占TBT通报总数的26%。其中发布通报最多的国家分别为巴林(80项)、卡塔尔(63项)和沙特阿拉伯(60项),这3国发布的食品农产品TBT通报占到总数的58.67%。与我国贸易关系密切的国家中,美国发布了10项,欧盟发布12项,日本发布4项。
从TBT通报的内容来看,2009年1月到10月TBT通报主要集中在产品标准,其次为食品添加剂及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产品的标签、包装及信息要求和合格评定及认证程序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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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SPS通报
2.2.1 总体情况
(1) 通报数量
截止2009年10月31日,世贸组织共有153个正式成员。其中47个成员在2009年前十月提交SPS通报(英文版)811份。其中,美国111份,巴西108份,加拿大55份,韩国50份,中国台北47份,欧盟44份,巴林王国 37份,阿尔巴尼亚30份,菲律宾28份,智利28份,排在通报量的前十位。
(2) 通报领域
对通报第7项“目标和理由”的分析表明,在2009年1~10月的常规SPS通报中,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通报数量最多,为335份;其次是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为207份;动物健康领域为110份;植物保护领域为107份;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他危害为56份。
2.2.2 农业情况
(1) 通报数量
截至2009年10月31日,共有41个成员国提交了470件涉及食品、农产品的SPS通报。其中,巴西69件、美国38件、巴林36件、欧盟31件、阿尔巴尼亚30件、菲律宾23件、哥伦比亚21件、智利20件、新西兰19件、加拿大17件,排在通报量的前十位。
(2) 通报领域
2009年1~10月食品、农产品的SPS通报中,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通报数量最多,为237件;其次是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为182件;动物健康领域为180件;植物保护领域为123件;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他危害为70件(此统计为复选,故各类个数为累计数量)。
3. 国外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
2009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在立法和实施方面又有了重要进展,特别是属于热点、影响面广、以及适用于深圳市重点出口行业的,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 对于产品的环境化设计、最低能效要求及能效标签,其影响范围主要涉及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2009年,欧盟耗能产品(EuP)指令多项实施措施颁布,并且从耗能产品(EuP)扩展到耗能相关产品(ErP);美国推进了多项产品节能技术法规标准及其检测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
(2) 加强了对于化学品的全方位的监管,其影响范围几乎覆盖了各行业从原料到最终产品的上、中、下游产品,供应链中的任何行为人都有沿着供应链将物质信息传递给下一行为人或分销商的义务。欧盟REACH条例是其中的代表,REACH条例作为欧洲化学品规管的综合性“大法”,2009年欧盟对该条例附件进行了多次修订和补充。
(3) 废弃电子电器物处置(WEEE)和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RoHS)的规管在可执行性方面有了明显加强,其范围覆盖了信息技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用器具、电动工具、医疗器械、照明设备、玩具等。2009年欧盟对绿色双指令“WEEE/RoHS”进行了两轮修订。
(4) 欧盟禁止销售含富马酸二甲酯(DMF)产品,涉及皮革、鞋类、纺织服装、食品、家具等行业。
(5) 美国、欧盟儿童产品安全要求进一步趋严,玩具出口企业需应对金融危机与不断提高的技术门槛的两重压力。2009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一系列规定陆续开始实施;2009年6月3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新的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新指令提出了更严格的化学性能安全要求,对机械、物理和卫生性能部分的要求也进行了改进。
(6) 美国通过《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涉及食品、饲料、宠物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陶瓷器皿等输美贸易。
(7) 巴西、韩国、南非等新兴市场完善电器电子产品市场准入技术制度。
(8) 新兴节能产业发光二极管(LED)照明产品标准制定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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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
4.1 出口产品质量通报统计
4.1.1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报我国产品情况
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公布的信息,2009年1~10月CPSC共发布360项产品召回或产品安全通报,涉及31个国家(地区)。
中国产品位居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产品通报次数的首位,为178项,被通报的主要产品是家庭产品和儿童产品,通报主要原因是受伤危险。
4.1.2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扣留我国产品情况
2009年1~10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召回我国产品共1595批次,比去年同期1461条增加9.17%,其中食品农产品共816批次,其他产品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或与食品接触材料等783批次。
4.1.3 欧盟非食用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通报中国产品情况
根据欧盟非食用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公布的信息,2009年1~10月底,欧盟成员国针对不安全消费品发布通报共1402次 ,比去年同期1280条新增9.53%。其中涉及中国产品的通报824次,占RAPEX通报总数的58.77%,是欧盟各国中被通报次数最多的国家。
4.1.4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扣留我国产品情况
根据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公布的信息分析,2009年1~10月,欧盟RASFF扣留我国产品共301批次,比去年同期共445条下降32.26%。其中食品农产品共198批次,与食品接触材料92批次,其他11批次。
4.1.5 日本扣留我国产品情况
根据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公布的信息分析,2009年1~10月,日本扣留产品共350批次,其中食品农产品共249批次,与食品接触材料95批次,药品7批次。
4.2 小结
(1) 非食品类消费品
中国非食品类消费品目前仍高居CPSC/RAPEX通报产品首位,出口产品遇阻形势严峻。
美国CPSC召回的重点产品为家庭产品、儿童产品、玩具、户外产品及体育休闲产品。召回原因主要是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摔伤、划伤等受伤危险。其次为引发火灾、爆炸等的燃烧危险、窒息或噎塞危险、被勒或被卡危险、铅含量超标危险、电击危险等。
欧盟RAPEX召回的重点产品依次为玩具、纺织服装、电器、照明设备及儿童产品。欧盟对华产品召回的原因依次为化学危险、噎塞和窒息危险、物理伤害危险、电击伤害危险、着火/烧伤危险。
(2) 食品及相关产品
我国食品及相关产品出口遇阻的主要原因为农兽药超标、添加剂、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食品变质腐烂有异物和微生物超标等。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和日本一直以来对我国花生扣留频繁,扣留的原因均为花生中的黄曲霉毒素超标。此外,因不符合包装、标签和说明或进口程序而引起的召回/扣留占了不小的比重,需要引起我国重视。
5. 重大举措
5.1 市场监督系统(原质检系统)
2009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企业风雨同舟、共克时艰,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 落实深圳标准化战略,在2009年首次使用的标准化战略资金中列入“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项,提升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了7个项目作为深圳市政府资金支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这7个项目分别是: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承担的《香港农药“准许列表制度”对深圳供港蔬菜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突破主要贸易地区食品安全技术壁垒的反制措施研究》,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承担的《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标准院”)承担的《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应对欧盟EuP指令研究》、《半导体照明产品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快速预警机制研究》,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承担的《电信网络设备进入北美市场的技术壁垒和对策研究》、《欧美材料燃烧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希望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深圳专业技术机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以迎接国际市场竞争的挑战。目前这些项目已按计划顺利通过验收。
(2) 利用WTO/TBT规则,积极评议WTO通报的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草案,化解技术壁垒,及时掌握国外即将实施的市场准入技术规则
市标准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所2009年承担和参加了11次共20项国外WTO/TBT通报的评议工作,在化解国外技术壁垒以及为企业及时提供信息和应对方法方面,取得了成效。
(3) 进一步加大了研究、介绍宣传和培训力度
a. 针对热点、普遍遭遇和重点产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及时举办培训、研讨活动
依托市标准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所技术支撑,2009年9~10月深圳市WTO事务中心主办了6场计4.5天的“应对贸易壁垒系列培训”,共有675人次的企业技术人员和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学习,获得了他们的广泛好评。
b. 加大研究力度,密切跟踪8个热点和14个重点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启动了对于9个新兴市场:俄罗斯、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印度、韩国、非洲、东盟、中东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项研究
c. 强调对企业的深度服务,针对企业的具体实际问题提供专门的咨询指导
在2009年“服务年”中,市标准院推出了以下服务:
进行“LED照明产品技术壁垒”和“电子电气行业应对欧盟用能产品(EuP)指令”两个专项调研,详细了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整体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上门举行专门的研讨和培训活动,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派出了专业研究人员日常提供应对热点和重点行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口服务,为他们开辟了咨询答疑专题网页,及时解答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
针对问题严重、企业应对能力普遍薄弱的行业,进行系列化、长期性的“服务产品”开发。
(4) 依托市场准入技术措施信息平台,完善公益性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
“深圳市场准入技术措施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2008年12月下旬通过验收,2009年是其正式运作的第一年。“技术壁垒资源网”(http://www.tbtmap.cn)是“深圳市场准入技术措施信息平台”对外服务的门户网站,负责提供最新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资讯和产品市场准入解决方案。
依托平台,按照公益性要求,市标准院努力提供良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技术壁垒预警信息和研究成果实现了及时透明发布,2009年“技术壁垒资源网”累计访问人次超过571万,每日独立IP访问人数超过525人。信息栏目70余个,原创网页6486页。
5.2 检验检疫系统
2009年,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把服务进出口企业,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出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帮助进出口企业克服技术壁垒、减轻国际经济危机影响的十项举措,十项举措是:
健全领导机构,落实组织保障;
用好用实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电子化通关;
优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有效性;
改进服务方式,提供个性化服务;
加快落实直通放行,全面提速通关;
发挥技术优势,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
扶持重点,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指导企业应对。
以上每一项举措都配套了更具体的若干具体措施,总共45条,这45条具体措施为企业出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撑,全年可为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6600万元。2009年的主要成果还体现在以下方面:出口机电企业2009上半年共获直接减免检验检疫费近1000万元人民币;进一步简化了轻纺产品出口程序,提高了产品质量管理效能,及时帮助企业适应新的法规和检测标准;帮助玩具企业加强了供应商质量控制,避免质量波动;发挥职能优势,利用原产地证书规则,最大限度为企业争取贸易优惠待遇;为企业进出口业务提供了信息化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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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建议
1. 当前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 技术壁垒数量逐年增加,技术性贸易措施被各国用作贸易保护手段和工具的趋势更加明显
(2) 系统性越来越强,“准入门槛”越来越高
(3) 健康和安全仍是关注重点
(4) 节能环保领域技术性贸易措施方兴未艾
(5) 技术壁垒呈现“扩散化”趋势,发达国家仍是全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实施者,但其它国家开始重视技术壁垒工作
(6) 新兴产业的标准制定和市场准入技术制度建设成为热点
2. 应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出口产品的总体技术水平仍然较低,抵御风险能力弱
(2) 国外技术壁垒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不足
(3) 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不够完善
3. 对策与建议
(1) 建立深圳市技术性贸易措施联席会议机制
建议市政府成立应对技术壁垒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多个技术管理与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应对工作。当遇到对我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外技术壁垒时,由协调小组形成决议,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落实。协调小组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协调小组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市市场监督局下属的标准技术研究院。
(2) 政府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应对和服务给予充足经费和制度保障
按照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公益性性质,给予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技术机构充足的经费和制度保障,建设专业的技术壁垒研究队伍;要加快实施深圳市技术标准战略,紧密结合深圳市的出口产品结构和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专业的技术壁垒研究,为企业克服技术壁垒、开拓国际市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服务机制,确保“市场准入技术措施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使平台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和服务状态,企业能够及时得到技术壁垒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方法。
(3) 技术研究机构要重视能力建设,开展有针对性和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
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的目的是服务企业,克服技术壁垒,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重视TBT/SPS通报评议工作,评议工作为出口企业提供了关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实现了维护企业权益的最大化。
要结合当前深圳实际,继续重视对几乎覆盖各行业的化学品监管、产品能效的技术壁垒研究,继续重视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壁垒研究,重视节能环保产业、新兴创意产业的技术壁垒研究。
要与企业、检测认证机构、大专院校密切合作,既注重研究技术壁垒应用中的实际问题解决,也适当注重对技术壁垒所依据的科学和实验基础研究,同时要选准方向,重视自身的专业化发展和实验室建设。
要使研究工作与国际接轨,加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前瞻性研究,指导企业及时掌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动态。
技术壁垒研究既要关注技术问题本身,也要深入剖析技术问题背后所隐含的真实目的,把技术性评价与经济性评价相结合,掌握相关国家的经济产业政策,重点解析对深圳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警和对策措施。
要积极研究如何合理利用WTO规则,以适时设置我们自身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及设置合理的反制措施,逐步扭转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中的被动局面,建立起与深圳对外贸易相适应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长效机制。
(4) 要重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
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也是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实施最直接的利益相关团体,因此,企业应积极承担起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体责任。企业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密切跟踪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发展,对国外采取的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准备。
二是苦练内功,提高产品质量。企业除了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运作之外,要特别强化“质量就是市场”的意识,依靠科技创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同时,实施市场多元化经营策略,合理规避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与政府、技术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企业之间的合作,遇到国外不公平对待时,运用国际贸易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行业协会作为联结市场与企业的纽带、政府与企业的桥梁,要在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机构的指导下,成立行业标准联盟,组织会员企业制订与国际接轨的质量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制定,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在企业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时,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并以抱团的方式,与对方进行交涉、谈判,为企业说话,争取最大权益。
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