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丽儿
第1楼2010/02/23
三.检定、校准中测量不确定度的应用。
广义的讲,检定、校准均属于测量活动,即是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是通过实验获得量值由此对量赋值的过程。由於各种因素对测量的影响,测量结果总存在着误差或测量不确定度。测量不确定度是指“表征合理地赋予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是指对测量结果可信性或不能肯定的程度,在测量结果的完整表述中,应包括或附有测量不确定度。最近《国际计量学词汇-基本和通用概念和术语》第3版草案中(2006.8.1提出),又增加了“仪器不确定度”名词术语,即是指“由测量仪器引起的、对其校准时确定的不确定度分量。”检定、校准由於其性质和其作用有所区别,测量不确定度的应用也有所不同。检定是一种法制管理行为,其目的是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最主要的是其示值误差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判定计量器具是否合格;而校准是按计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来确定被校计量器具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即为被校计量器具赋值,校准结果要通过验证来确定计量器具是否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所以通常检定可按示值误差是否符合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进行评定,一般不再表述校准不确定度,而校准通常均应给出校准不确定度,因为它在是否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校准的关注点是要建立测量的溯源性和提供测量不确定 度值,这是校准的结果所要求的。如在GB/T 19022-2003 / 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文件附录A计量确认过程概述中,明确指出“校准结果必须包括测量不确定度表述。这是一个重要的特性,因为当评价使用这种设备的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时,它是一个输入要素。”;如在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中指出:“证书上的校准结果或修正值,应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在JJF1095-2002《测量仪器符合性评定》文件中,也提出“校准证书、校准报告,一般应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当然如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校准,则无需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可按测量程序技术文件中的明确规定,由技术指标和规定的文件进行评定,在GB/T19022-2003 / ISO10022:2003文件中,指出:“计量确认程序应当包括验证测量不确定度和(或)测量设备误差在计量要求规定的允许限内的方法。”;按JJF1059-1999规定“按技术规范要求无须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在最近公布的《国际计量学词汇-基本和通用概念和术语》第3版草案中,则在“测量误差”术语注中,明确提出:“如果用测量不确定度可以忽略不计的测量标准进行校准,当涉及存在单个参考量值时,可以使用误差的概念。”可见在计量校准实践活动中,测量不确定度知识具有普遍性,应用具有广泛性,测量不确定度是计量技术人员都应了解的计量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