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分享】《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内容说明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于 2008年1月29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第105号令),并将于 2008年5月1日 起施行。 1987年7月10日 原国家计量局公布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此次修订《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以现行《计量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为指导,结合《计量法》修订思路,以实现计量检定员与注册计量师两种管理制度的对接为目的,以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监管力度为手段,着力完善现行计量检定人员监管体制,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素质。《新办法》在适用范围上与现行规章一致,旨在加强对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并明确了注册计量师可以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实现了两种制度的对接。

    与现行规章相比,《新办法》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完善了计量检定员的行政许可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新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中明确了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的条件、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以及实施机关、期限等,并对应当另行办理、复查换证、档案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关注 私聊
  • xing-xing

    第1楼2010/08/22

    二、为了实现计量检定员与注册计量师两种制度对接,保证注册计量师也可以从事计量检定活动,《新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可以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三、完善了计量检定人员的行为规范,增加了计量检定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以及禁止性规定。《新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计量检定人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以及不得从事的行为,以保证计量检定人员更好地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四、明确规定了质监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新办法》在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各级质监部门不仅应当建立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档案,还应当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并将计量检定人员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五、《新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完善了对无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的法律责任以及计量检定证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0
    +关注 私聊
  • sunmei

    第2楼2010/08/22

    学习了,谢谢分享!

0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