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字一号猪 2010/10/26
一 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微生物检验结果不做复检” 。微生物指标被检不合格不做复检,企业就没有申诉权,往往一个样品就决定一个批次甚至就一种产品,无论问题出在储运、销售还是检验过程,所有的问题都由生产企业承担。 二 应该依据《产品质量法》四十九条进行处罚,因为根据规定此项不合格属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应该给予商品货殖等额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 标称就是产品标签的称呼 [color=#f10b00]土豆:答案挺标准的啊,学习了。[/color]
去年冬天 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2010版本GB4789微生物检验总则也正式公布了: 8.2 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或同批样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这就意味着企业自己检测时一次不合格也就算不合格不能复检。相信检测机构在做实验时应该是很谨慎的。微生物检测结果存在很多偶然的影响因素,复检也未必能代表最终结果。 最好的办法是检测时尽量抽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多做几个平行样。
快乐 2010/10/27
问题一:“[color=#f10b00]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color=#000000][size=4][b]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b][/size][/color] [/color][color=#000000] [color=#0021b0][size=3][size=4]答:国家相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size] [/size][/color] 问题二:“[color=#f10b00]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color]”——[b][size=4]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size][/b] [color=#0021b0][size=4]答:至少按销售不合格产品来处罚。 [/size][/color] 问题三:“[color=#f10b00]标称[/color]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size=4][b]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b][color=#0021b0][font=SimSun]答:监督检验时,到出现场抽样,特别是在经销商处,只能按标签标示来登记,最好出现不合格以后,会与标称生产企业联系,让他们确认是否是其产品,然后才能对外公布检测结果的。[/font][/color][/size][/color]
牛牛 2010/10/27
问题一:“[color=#f10b00]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color=#000000][size=4][b]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b][/size][/color] [/color][color=#000000] [color=#0021b0][size=4]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size] [/color] 问题二:“[color=#f10b00]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color]”——[b][size=4]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size][/b] [color=#0021b0][size=4]答:生产单位应该是被罚的重点,经销单位因销售不合格产品也会遭到相应惩罚。 [/size][/color] 问题三:“[color=#f10b00]标称[/color]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size=4][b]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b][font=SimSun]答:有这种可能性,但是应与该厂家联系,以确认产品信息的真实性。[/font][/size][/color]
穿越时空 2010/10/27
问题一:“[color=#f10b00]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color=#000000][size=4][b]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b][/size][/color] [/color][color=#000000]可以申请复检吧. 问题二:“[color=#f10b00]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color]”——[b][size=4]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size][/b]如果复检依然不合格,处罚是必须有的. 问题三:“[color=#f10b00]标称[/color]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b][size=4]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只因中国的假冒产品太多了,有时候也不好下定论. [/size][/b][/color]
快乐
第4楼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答:国家相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答:至少按销售不合格产品来处罚。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答:监督检验时,到出现场抽样,特别是在经销商处,只能按标签标示来登记,最好出现不合格以后,会与标称生产企业联系,让他们确认是否是其产品,然后才能对外公布检测结果的。
牛牛
第5楼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答:生产单位应该是被罚的重点,经销单位因销售不合格产品也会遭到相应惩罚。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答:有这种可能性,但是应与该厂家联系,以确认产品信息的真实性。
AK-47(冲)
第10楼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不能复验,因为微生物指标是随着时间温度和放置条件而改变的,在不断的变化当中,前一个小时的检测,在过2个小时检测,测出的结果都是不同,这点国家有强制规定。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等值产品价值的一到三倍之间罚款,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勒令停顿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整个系统线均需承担责任,如果是产品生产时有文图生产加工商负主要责任,如果是经销商存放等处理不当,经销商负全部责任。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标称的叫法是基于当时未查清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