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林
第1楼2011/04/08
10、注册分类8改变剂型所说"工艺无质的改变",其中"质的改变"包括哪些?由于剂型需要增加辅料(含酸、碱),而处方、提取等过程不变,这种情况如何判断?
答:工艺是否有质的改变,需要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评后判断。"质的改变"包括导致药物的安全、有效性改变的所有方面。常规情况下,成型前的工艺不变,仅成型工艺不同,且剂型因素对药物的吸收、利用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可以认为是工艺无质的改变。
11、中药小针改大容量输液,是否不用进行药理毒理试验?
答:如果属于普通的改规格,非临床研究要求提供制剂安全性试验。12.一般药理学实验动物的等级是否有明确规定?
答:一般药理学研究一般应执行GLP规定,所用动物应符合国家有关药物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要求。
13、 剂型改变的制剂(外用),如工艺无质的改变,是否需做局部刺激及过敏性试验?
答:工艺无质的改变的前提下,改剂型的外用制剂是否需要做局部刺激及过敏性试验,即制剂安全性试验,还需要根据改剂型后辅料是否有变化而确定,若辅料发生了改变,则建议进行制剂安全性试验。
14、皮肤给药制剂及直肠、阴道用制剂,是否均需做皮肤刺激性和粘膜腔道刺激性?如一个治疗痔疮的复方中药软膏剂(6.2类),其给药方法为肛门涂抹或直肠涂抹,需做哪些刺激性试验?
答:皮肤给药制剂应进行皮肤刺激性试验,直肠、阴道给药制剂应进行相应的腔道刺激性试验。治疗痔疮的复方中药软膏剂,应进行直肠刺激性试验,还需进行过敏试验。
15、制剂安全性试验是否只需做一个批次中试样品的制剂安全性试验?
答:建议溶血性试验做三个批次的试验。
青林
第2楼2011/04/09
16、中药灌肠剂的安全性研究应包括什么项目,是否与直肠用制剂相同?
答:中药灌肠剂安全性研究与直肠用制剂不完全相同,除应进行直肠刺激性试验外,还应进行包括急性毒性和长期毒性等其他安全性试验项目。
17、过敏试验中采用原药液浓度(未做稀释),动物未出现过敏反应时还需采用几个剂量或浓度吗?
答:按指导原则中的相关内容,建议进行三个浓度或剂量的过敏试验。18、含有毒性药材的复方制剂改剂型后,是否必须做药理和临床试验?
答:如成型前的工艺与原剂型不同,则应进行相关的毒理学研究。如成型前的工艺与原剂型相同,对于普通口服制剂,一般情况下,都是采用成型前的提取物进行毒理学试验,可不要求进行毒理学研究,但对于特殊制剂,如胃溶与肠溶的互改,口服与外用的互改,口服与注射的互改,应进行毒理学研究。对于含毒性药材的外用制剂的互改,如制剂因素会导致药物的吸收明显增加,且该制剂因素的影响可通过动物实验来反映,也应进行毒理学研究。此外,对于非口服给药的制剂,应进行制剂安全性试验,考察药物的刺激性、过敏性,注射剂还应考察溶血性。
19、长毒试验中需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的脏器、组织中“小肠和大肠”项,是指不用再细分“十二指肠、回肠、结肠等”吗?提供病理照片时必须脊髓三段分开单独提供吗?犬长毒必须进行体温和眼科检查吗?其中体温检查是每天例行吗?
答:关于组织病理学检查,首先应进行大体尸检,对于病变部位必须做详细的病理检查;其次,应根据药物的作用特点对重点脏器进行检查,如对胃肠作用较为明显的药物,应对胃及小肠、大肠各段都做详细的病理检查;再次对于无肉眼可见病变,则可根据情况取材,取材部位应尽可能对检测的脏器具有代表性。
关于组织病理学照片,如无病变可不提供,需要提供的是出现了病变的脏器的照片,对于可疑的病变均应提供可反映实际问题的组织照片。故在照片取景时应特别注意取景范围。
犬长毒必须进行体温和眼科检查。对于体温,不一定每天检查,如未发现动物异常,一周1-2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