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shike
第3楼2011/06/01
谢谢你解答。有次,一个专家对我的加样回收操作表示质疑,他倒并不是说我做错了,而是说像我一样操作,加大了试验误差。我当时也没有听清楚他的解释,他好像是这样说的:称取1g样品,应该先加入1mg/ml的对照品1ml,再加入甲醇定容至20ml。如此就避免了我操作时候的样品体积增大(按照我的操作,是样品加入甲醇20ml后再加对照品1ml,总体积就是21ml)。我想,我是用锥形瓶来超声样品的,超声前后称定重量。而用锥形瓶肯定不能定容的,那按照那个专家的意思,难道还用容量瓶不成?或者说根本就是我听错了?所以我不懂了,想看看大家平时是如果操作的。
你提出减半,那为什么要减半?难道是因为要减少量的原因,或者说平时大家用0.5g这个重量比较多?
suiniubei
第9楼2011/07/30
你的方法有问题:
1 加20ml后又加1ml对照品溶液,这本身没错,但是,你没有定容。这是错的。比方说,你可以定容到25ml或50ml。
2 加样回收率测的是什么?说得通俗点,就是准确加进去多少,而你测出来是多少?这两个数的比值。所以,测定时,你要平行做一份不加对照品的,看它测出来含量是多少?你这份加了对照品的又是多少?两个值相减,就是你测得的对照品的值。而你之前不是把对照品精密称定了嘛。除以那个值,就是加样回收率了。
3 线性范围。这个上面有站友提到了。不在线性范围,没有用。
4 目前新药研究中要求做样品标示量的三个浓度的加样回收率,一般是标示量的120%、100%及80%三个浓度。每个浓度要三份。也就是要九份。
以前好像就是与标示量相同浓度的5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