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至4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若干规例,每项规例均涉及欧盟合并名目(CN)的货品分类,确保欧盟市场内的产品实施统一的关税。 8月2日刊登的第757/2011号规例涉及训练鞋。规例列明训练鞋的定义是不遮盖脚踝,款式不分男女,内底长度超过24厘米,外底及中层鞋底分别以橡胶及低密度聚合物制造。鞋面以多块纺织物、皮革及塑胶制造。 规例内容进一步说明训练鞋的特征细节,包括颜色、制造物料以及如何接合物料,并提供图像显示未制成及制成的产品。训练鞋的合并名目编号为6404 1100,产品包括运动鞋;网球鞋、篮球鞋、体操鞋、训练鞋及类似物,须缴付16.9%的关税。 规例载于以下网址: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199:0037:0039:EN:PDF。 第772/2011号规例对儿童安全椅座作出描述,亦于8月4日公布。这种产品配备可延伸的椅脚,并以红色/绿色标示方式标示安全椅是否已正确安装。椅座适用于不同型号的儿童安全椅,属于儿童安全椅的一部分,因此被纳入合并名目编号9401 9080,须缴付2.7%的关税。 第772/2011号规例载于以下网址: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201:0001:0003:EN:PDF。 各项规例将在《官方公报》刊登后20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