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杀的狼
第1楼2011/12/18
中国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于2011年1月发布的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AQTI)评价报告显示,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20个国内评价城市普遍未开展细颗粒物监测。值得注意的是,伦敦、巴黎、纽约等对PM2.5进行频密监测和发布的国际城市,其污染水平也相对较低,与此同时,不少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如墨西哥城和新德里等城市,也早已开展了PM2.5的频密监测和发布。
2011年1月1日开始,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以下简称《测定》)开始实施。《测定》首次对PM2.5的测定进行了规范,但在环保部近期进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中,PM2.5并未被纳入强制性监测指标。[1]
2011年11月10日,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第七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我国的PM2.5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即将出台。标准将会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第一过渡时期的数值,来说明PM2.5指数的污染危害。
2011年11月15日,著名大气环境专家、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张远航透露,世卫组织的标准与美国标准比稍微松一些,即使按照世卫的标准,加入PM2.5后,中国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将从现在的80%下降到20%,“我想这也是环保部迟迟未能下定决心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体系的原因。”[2]
被追杀的狼
第2楼2011/12/18
监测实施
2011年12月5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截止。该意见稿提出,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
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相同。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介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三个方面突破:一是调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现行标准中的三类区并入二类区;二是完善污染物项目和监测规范,包括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等;三是提高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专家表示,PM2.5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已经被科学证实,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将PM2.5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有利于消除或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将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与WHO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相同,符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和环境管理的需求。
另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及九个城市群可能会被强制要求先行监测并公布PM2.5的数据,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十二五”专项规划有可能在明年年初获国务院通过。同时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研究员吴兑指出,现公布PM2.5的阻力来自地方,地方制造压力阻止PM2.5公布,是当下政绩考核观、GDP独大的直接表现。
九个城市群分别为,辽宁中部城市群、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和乌鲁木齐城市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