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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征意见——生物制品

  • 省部重点实验室
    2012/05/02
  • 私聊

生物制药

  • 卫生部近期公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主要从定性角度对抗菌药物使用作出了规定,仍沿用分级管理的思路,但由各省卫生厅自行制定分级目录、也未对二三级医院的使用种类数量做具体的规定,我们认对该细分行业的负面影响总体小雨预期。
    上半年抗菌药物相关企业经营压力较大、部分区域商业采购也趋于谨慎,第三季度这种局面可能有所改观。办法仅对同一通用名的品种,规定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抗菌药物的使用;同时如果临时有超过标准的需求、可启动每年不超过5次的临时采购;并未规定具体使用的金额及品种数量。当然,由于最为核心的分级目录及医院具体使用种类数量由各地自行制定,因此我们建议投资者紧密跟踪地方细则。目前四川、北京及江苏等地已出台相关的细则,江苏省的细则相对严格,但相关目录都还未出台,我们认为各地细则及执行情况差异会比较大、因此对具体品种的判断会更加困难。
    预计年底前各省的细则和目录会陆续出台。长期看抗菌药物的发展将趋缓,临床用药金额占比将从目前的23%左右逐步下降至20%以下,但这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认为该行业仍存在结构性机会,看好拥有品种优势的企业。在卫生部的办法指引下,医院用药习惯会逐步有所变化,而相关企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压力仍将集中在药品招投标环节,因此安全有效的优势品种所受影响将会小于其他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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