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抄袭”与”剽窃”相对较为少见, 更为常见的是作者涉嫌故意回避引用重要甚至“启示性”的文献. 鉴于此, 很多论文写作指南或学术道德规范中对参考文献的选择与引用均有严格而明确的要求. 例如, 美国化学会(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ACS)在其修订的“作者的道德责任”中明确指出: “作者有履行检索并引用密切相关的原始论著的责任” (An author is obligated to perform a literature search to find, and then cite, the original publications that describe closely related work. P13). 因此, 作者没有任何理由辩解因为未看到某篇最相关的文献, 所以没有引用. 那种认为只要不是故意漏引就没有责任的、掩耳盗铃式的做法, 在学术界是不被接受的. 实际上, 一旦有引证行为严重失妥的现象出现, 不仅论文的作者会受到同行的谴责, 刊载论文的期刊一般也需要发布失察的致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