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重点实验室
第1楼2012/05/10
材料与方法
1 样品 抽取我省l0家不同类型化妆品企业生产送检的75批次产品,经微生物检验合格,产品品种有发用类、膏霜类及特殊类等。
2 实验菌株 大肠埃希氏菌(ATCC8739)、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8536)、白色念珠菌(ATCC10231)。
3 培养基 卵磷脂一吐温80营养琼脂、虎红琼脂等。
4 实验菌株准备将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接种于大豆胨肉汤培养基及营养琼脂平板反复增菌分离传代3次,于末次传代后接种于营养肉汤37℃ 增菌15h备用。白色念珠菌接种于沙保氏琼脂,用l% 胨水洗下后反复传种三次,末次在沙保氏琼脂斜面于20~C一25℃ 培养48h后将培养物洗下备用。
5 检样配制 75批次样品按照40g为一份称取所需份数,每份样品加入l:100稀释的菌液l rnl,以40℃ ~50℃预热5分钟,用混合仪充分混合。制备好的检样于作用24h、3d、7d、14d后分别测定。
6 测定方法 取lml(g)样品加入9ml生理盐水,充分混匀,吸取2m1分别加人平皿内,每皿加l ml,倾注相应已冷却至40~50℃ 培养基(卵磷脂一吐温80营养琼脂或虎红琼脂)。待凝固后,加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样,置37℃ 培养24h;加白色念珠菌检样,于25℃ ~28℃ 培养3一5d。后计数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得出该样品中每克或每毫升中活菌数。
7 评价标准 根据《药品微生物检验手册》介绍,本次实验结果主要参照美国药典制订的产品防腐剂防腐效力标准评价, 即细菌在7天内减少≥99.9% 或无残存者,真菌计数在7~l4天内减少≥99.9% ;28天中后l4天细菌数维持不变,不再增加为合格。
省部重点实验室
第2楼2012/05/10
讨 论
化妆品中防腐剂的防腐作用受诸多因素影响,尤其是有些特殊类化妆品,某些物质直接干扰防腐剂的防腐作用。因此,产品的防腐效力评价以最终产品防腐实验验证较符合实际情况。本次实验中参照国内外药品防腐剂防腐试验的基本原理来测定化妆品防腐剂的防腐效力,以本地区l0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为试验对象,进行75批次样品的防腐效力测试。结果表明,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在作用24h后,分别消亡了21、20、19份, 占84% 、80%、76% ;7d后总计分别消亡了23、25、22份, 占92% 、100% 、88%;14天后均消亡, 未检出活菌。其中加大肠杆菌的2份检样于7天后虽仍检出活菌,但其数量均小于所加菌的0.1% 。本次测定结果参照我国药典及美英药典中关于药品防腐剂防腐效力标准进行评价,所检样品中防腐剂防腐效力符合上述要求。本次所检样品在试验前均作微生物指标的检测,结果均合格。样品采集1O家不同类型生产企业,样品种类有膏霜类、发用类、特殊类等,具有一定代表性。
本次实验初步证明,用生物法检测化妆品防腐剂防腐效力有一定可行性,且适合一般实验室应用。同时,检测结果也反映出我省1O家化妆品企业生产的这些产品能够防止因微生物污染而引起的产品变质,为其使用安全性提供一定科学依据。
2000年我们以高效液相色谱法对部分微生物指标合格的化妆品样品中的8大类防腐剂及含量进行了测定。结果显示,防腐剂种类、含量及使用方式与细菌生存期及产品卫生质量相关。检出只含单个对羟基苯甲酸酯的化妆品在6—12个月内,2/3样品的细菌总数都增加了; 凡检出苯甲酸类防腐剂的化妆品检样,经48个月贮存,细菌总数仍在102~106之间。据此,我们认为建立生物法测定化妆品中防腐剂防腐效力试验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