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圆地方
第2楼2012/05/30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称,要扩大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必须试行排污“费改税”试点,启动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试点,将征收对象扩大到非矿产资源,尤其要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和战略性资源课以重税,并将水、森林、草场、耕地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率。
在深化绿色金融政策方面,要建立绿色信贷效果评估制度,加快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开展环境保护债券的政策研究。
会议期间,《我国绿色信贷政策进展报告(初稿)》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展报告(初稿)》发布。作为对环境经济政策两大改革领域的跟踪评估,上述报 告 获 得 环 保 部 政 策 法 规 司 支持,并由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承担。报告建议,要将环境风险评估纳入金融风险评价体系,创新符合环保项目模式、属性和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肃清“绿色信贷”的地方保护主义障碍。
在改革环境价格政策方面,要完善脱硫脱硝电价政策,鼓励海洋淡水等利用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