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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C发布邻苯二甲酸盐测试中的“不可接触部件”指引草案

其他消费品检测

  • 2011年8月,美国CPSC发布H.R 2715法案,修改了CPSIA中对于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范围,豁免了不可接触部件中的邻苯二甲酸盐的测试要求。
    2012年7月31日,CPSC公布相应 “不可接触”的定义指引草案,编号为16 CFR 1199。CPSC对此草案展开公开评议,评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日。
    此草案中关于“不可接触”的评判要求如下:
    1、模拟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滥用测试后,儿童不可触及,且不能被放入口中的产品、材料和部件,视为不可接触。
    2、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滥用测试按照16 CFR 1500.50 -53(不包含相应的咬力测试)要求进行,是否可触及则按照16 CFR 1500.48–49评判。
    3、产品外部的油漆、涂层和电镀层都被视为无效的保护措施。
    4、如果儿童产品的某个部件被织物覆盖,并且该部件通过了相应的使用和滥用测试,同时该部件任何一个纬度的尺寸都不小于5CM,则该部件是不可触及的,否则为可触及。
    5、由PVC或其他塑料为原料生产的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床垫、床套等,即便有覆盖物也应被视为可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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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飞

    第1楼2012/09/10

    加州65对邻苯的检测要求也相应做变成可接触部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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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uduoling

    第2楼2012/09/12

    为什么可以豁免临苯二甲酸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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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飞

    第3楼2012/09/13

    没有完全豁免,只是不可接触的部位豁免了

    yuduoling(yuduoling) 发表:为什么可以豁免临苯二甲酸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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