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母体公司名称在异地设立分场所,该场所在当地是否要进行工商注册,公司名称是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吗?
lyzhhs(lyzhhs) 发表:谢谢各位!
原本也打算成立分公司,分开做CMA的,但我们行业里还有资质,分甲、乙、丙级,我们现在已经是最高甲级了,由于成立分公司与母体的名称不一样,行业资质就要从最低的丙级开始申报,周期很长,也没有以往的业绩,影响市场的开拓,所以还是想以母公司的名义设立分场所申请CMA,但又涉及到2个省的技术监督局。
鱼肉好吃兄是真正体会到这一难处了,不知其他兄弟有没有好的点子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