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
第8楼2013/01/18
如下是CNAS中对不确定度出具的规范。 没有特定模板, 最为备注加在结果备注里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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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校准实验室的要求
5.1 校准实验室应对其开展的全部校准项目(参数)评估测量不确定度。
5.2 校准实验室应该在校准证书中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5.3 一般情况下,校准结果应包括测量结果的数值y 和其扩展不确定度U 。在校准证书中,校准结果应使用“‘y±U’+ (y和U 的单位)”或类似的表述方式;测量结果也可以使用列表,需要时,扩展不确定度也可以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 / |y|的方式给出。
应在校准证书中注明不确定度的包含因子和包含概率,可以使用以下文字描述:
“本报告中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是由标准不确定度乘以包含概率约为95%时的包含因子k 。”
注:对于不对称分布的不确定度,以及使用蒙特卡洛(分布传递)法确定的不确定度或使用对数单位表示的不确定度,可能需要使用y±U 之外的方法表述。
5.4 扩展不确定度的数值应不超过两位有效数字,并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最终报告的测量结果的末位,应与扩展不确定度的末位对齐;
b) 应根据通用的规则进行数值修约,并符合GUM 第7章的规定。
注:数值修约的详细规定参见ISO 80000-1《量和单位-第1部分:总则》,或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5.5 在校准证书中报告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时,应包含校准期间短期的不确定度分量和可以合理的归为来源于客户的被校设备的不确定度分量。一般情况下,不确定度应包含评估CMC时相同的分量,除非评估的“现有的最佳仪器”的不确定度分量被客户仪器的不确定度分量取代,因此,报告的不确定度往往比CMC大。随机的不确定度分量实验室往往无法获得,比如运输产生的不确定度,通常可以不包括在不确定度报告中,但是,假如实验室预计到这些不确定度分量将对客户产生重要影响,实验室应根据ISO/IEC 17025中有关合同评审的要求通知客户。
5.6 获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在证书中报告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得小于(优于)认可的C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