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CNAS-RL03:2013)的通知
相关机构及人员: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认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发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CNAS-RL03:2013),该文件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请相关机构及人员遵照执行。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CNAS-RL03:2013)可在CNAS网站“ 认可规范” 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