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刚
第1楼2013/04/20
觉得在这里,关键是说到的测量过程,以及采用核查标准核查的方法。好象是说这里侧重给出的是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被测对象几乎没有引入不确定度,因为核查标准一般都是较稳定的被测对象。这种情况应该更适用于最佳测量能力的估计。
也就是说:我们这里核查标准核是考核的手段,而不是考核的对象。真正考核的对象是测量过程,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等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
但是JJF1059.1在这里说:“在以后的测量中,只要测量过程受控,则由式(16)可以确定测量任意次时被测量估计值的A类不确定度。”
实际上,我们控制的只是测量过程,用来得被测量的被测样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往往他对重复性引入不确定度的贡献,远大于核查标准。而JJF1059.1用在核查标准上得到的sp去评被测量的A类标准不确定度,显然是不恰当的。
刘彦刚
第7楼2013/04/21
你有这样的经验,我就能很快让你明白问题所在。就好比sp是用标准钢筋样强度试验的数据算得的(要说明的是,我对你的该检测也不了解,我假定标准钢筋样的强度一致性远优于你检测时的被检试样),但却用该sp去做被检样的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显然是不对的。本应该用历史的被检样强度试验的数据重点工程是的sp去做被检样的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才对哦!
poorlittle
第9楼2013/04/21
重复性应该反映的是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的重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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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的强度检测较特别, 因不能重复。我另举一例(简化版), 称重大家都做过, 易理解:
钢筋的强度检测中要称钢筋样本的质量。我们每个操作员都有这样的记录: 将钢筋样本称10次, 得出钢筋样本称重的重复性不确定度(假设2g, 以下数字都只是假设, 不现实的)。
之后, 在实际工作中称样本A, 我们的操作员只称1次得1234g, 那重复性不确定度何来? 用2g就可以了。
再称样本B, 操作员也只称1次得1356g, 那重复性不确定度何来? 用2g就可以了。
再称样本C, 操作员也只称1次得1078g, 那重复性不确定度何来? 用2g就可以了。
再称样本D, 操作员也只称1次得1190g, 那重复性不确定度何来? 用2g就可以了。
若坚持要操作员每个样本称10次, 我有99.99%信心重复性不确定度仍是2g(基于本机构的测量设备、测量方法和操作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