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保证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对选择、购买和验收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检测质量有关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过程,其中包括:仪器设备的采购、维修和校准/检定,以及关键易耗品的采购。
3 定义
关键易耗品:指影响检测结果的化学试剂、标准物质、有刻度的玻璃仪器等物品。
4 职责
4.1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影响结果质量的供给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定、选择,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建立《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4.2各部门提出所需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进行统一采购,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所购物品进行检查验收。
5 工作程序
5.1 供应商的选择
5.1.1 选择和购买对结果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需由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填写《服务商/供应商评价表》,并由技术负责人决定是否为合格供应商。
5.1.2 选择购买重要的消耗品、供应品应优先考虑认可委或客户指定的供应商。
5.1.3 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经CNAS认可或计量认证并经授权的校准实验室;
2) 国外的校准实验室应符合CNAS规定的要求;
3) 所有校准参数应给出测量不确定度。
5.1.4 经评定为合格的供应商,由技术负责人记录在《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5.1.5 每年底根据《服务商/供应商评价表》及物品的平时使用情况,调整或新增合格供应商,并相应由技术负责人更新《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5.2关键易耗品的采购
使用人员所需的易耗品报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汇总提出申请,并填写《采购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采购部根据《合格供应商一览表》采购。
特殊情况下需采用未列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的供应商时,必须由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指定相关检验人员根据有关标准或规定验收,检验其符合性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记录。
5.3 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采购
5.3.1优先选择国家级科研机构提供的参考标准(标准物质)或国家认可委认可、国务院计量部门批准的机构所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
5.3.2有合格证书的国际标准物质。
5.3.3技术文件明确规定或设备厂商指定使用的标准物质。
5.4易耗品验收和储存见《验收储存作业指导书》。
5.5仪器设备的校准见《测量溯源性控制程序》。
5.6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和储存见《设备管理程序》。
5.7 服务和供应品的验收
5.7.1 仪器设备验收
仪器设备的验收参照《设备管理程序》执行。
5.7.2 易耗品验收
采购部应查对易耗品的包装、数量、外观、型号、规格及有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等,必要时还要对易耗品进行现场使用状况检验,或送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验证,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5.7.3 服务的验收
对提供的服务,由实验室相关人员在现场对其质量进行验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技术负责人处理。
5.7.4 验收合格的物品由采购部登记入《试剂/消耗品验收/储存记录》,分类保管。验收不合格者作退货处理。
5.8采购部做好分类及保存工作,按其特性分别保存。消耗品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规定的指定储藏区。对储藏在安全区的有腐蚀性或限制化学品要倍加小心。酸类物质应该有防护,氧化物必须远离有机物。实验室的可燃性液体必须存在适当的橱柜里。
5.9对库存的物品应做到每年有盘点,对库存品的损坏、污染、变质等进行清理,对过期物品,报相关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后再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