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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规

  •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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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踏飞燕

    第1楼2013/06/20

    应助达人

    感觉直接处以死刑才好,这样可以有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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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越时空

    第3楼2013/07/22

    三鹿的田女士,害死这么多小孩也不用死刑,真是无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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