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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ITS不认可SGS的ROHS报告

RoHS/WEEE指令

  • 我们公司的客户请ITS审核我们的ROHS报告,而我们的供应商的ROHS报告99%的是SGS的,结果ITS审核员不认可SGS的很多报告,说SGS的测试方法不对什么的,不知道是ITS因利益关系故意找麻烦,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现在又没有标准的ROHS测试方法,关于SGS的测试方法质疑让人难以接受,现在可惨了我们公司,我们该怎么办?难道同一个产品在ITS,SGS都测试一次?大家帮忙想想法子,怎么让ITS,SGS相互接受ROHS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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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eewah

    第1楼2006/07/15

    并不是这样的.有些确实是因为测试方法问题.比如电镀层的六价铬应该用ISO3613,结果有些是用EPA3060,这样当然不可以了,出现这样情况一般是客户不想出多的钱,图便宜,当然测试公司只有按客户要求来了.另外情况是混合测试,也是因客户要求而作,但这样肯定不行.

    damoguyan 发表:我们公司的客户请ITS审核我们的ROHS报告,而我们的供应商的ROHS报告99%的是SGS的,结果ITS审核员不认可SGS的很多报告,说SGS的测试方法不对什么的,不知道是ITS因利益关系故意找麻烦,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现在又没有标准的ROHS测试方法,关于SGS的测试方法质疑让人难以接受,现在可惨了我们公司,我们该怎么办?难道同一个产品在ITS,SGS都测试一次?大家帮忙想想法子,怎么让ITS,SGS相互接受ROHS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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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ngzhuangsha

    第2楼2006/07/15

    不是不承认,可能是你们在SGS测试的方法真的有问题,这个你要弄清楚的
    我知道,ITS是认可SGS的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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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fzou

    第3楼2006/07/15

    首先你自已懂不懂檢測,有沒有把問題搞明白?不能亂下定義的,檢測結構那麼多,只要它有一定的檢測能力,有相應權威的認可或認證資格,都是可以的。ITS不認可你的報告,肯定有其中的理由,SGS檢測能力肯定是有的,關鍵看你的溝通有沒有做好,而且海關出口也不是ITS說了算呀,只能說是ITS比你懂,能看出問題。最好是花點錢聘請一個這方面的人才來專門研究ROHS吧,道聽途說總是要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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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lfly2000

    第4楼2006/07/16

    我觉得这位仁兄说的话有待商量,对于涂层来说也有可以分为可以拆分和不可拆分之说。对于有涂层的部件来说,也是根据大小区别的对待。

    对于小部件和无法刮下涂层的部件来说用EPA3060A来混测Cr6+也不是不可以。

    对于有涂层的大部件或者涂层可以刮下的,可以要求客户提供涂层样品进行检测。

    其实,接受不接受报告并不是某检测机构说的算的。还是要看你客户的买家接不接收。如果买家接受用EPA3060A的做法,那用这个方法也无妨。

    我估计楼主所说的ITS不接收的报告应该是SGS的整合报告,并非检测方法。

    jeewah 发表:并不是这样的.有些确实是因为测试方法问题.比如电镀层的六价铬应该用ISO3613,结果有些是用EPA3060,这样当然不可以了,出现这样情况一般是客户不想出多的钱,图便宜,当然测试公司只有按客户要求来了.另外情况是混合测试,也是因客户要求而作,但这样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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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chojwlu

    第5楼2006/07/17

    对于电镀五金件,用EPA3060A总说不过去,不过勉强也可以糊弄人。


    我有个问题,使用了Cr6+钝化制程的产品使用iso3613的方法检测,在提供镀层

    的厚度及密度得出来的数字是否还是小于1000ppm?

    有没有哪位做过这个实验?

    还有,测试机构测试也是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测的。只要你愿意,你要把一台电视机溶掉再测6种物质,人家测试机构也不会不给你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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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moguyan

    第6楼2006/07/17

    来说明一下,我的有问题的SGS报告(不被ITS认可的):1 测试方法,SGS用in-house,ITS认为不是标准方法 2 测试镉的方法EN1122用在螺丝等金属上了(至少是这么写的) 3 混合一起测试 4 报告过期(什么标准规定了ROHS报告的期限?)大家说说该谁负责这些麻烦,谢谢了!
    实际上现在很多ROHS报告都有点问题,但我们工厂在审核供应商的报告时不可能太严,只是把握一个原则--根据各方面的信息保证产品符合ROHS,而不是一味死扣报告,否则的话我们的事情就太多了(当然测试机构的事也就多了,他们就高兴了),而且ROHS指令没有一定要求要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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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chojwlu

    第7楼2006/07/17

    1.同意
    2.EN1122原本是只适用于测试塑料中的Cd的。我看了我手头上的SGS报告,对于五金件的前处理他们是对EN1122做了修改,使用其它酸来消解,如果能消解完全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3.同意
    4.1年有效期是很多企业默认的,不知道有没有官方出处。我看到网上某公司“产品整合报告服务流程”也有同样要求。


    SGS还是挺精明的,即使有些委托方坚持混合测试,他们还是会用适当的方式表示出来,留心看看应该能看出。

    适当的测试时必要的,至少不会被供应商卖了。有些无良的供应商什么保证都敢签,什么货都敢交。没有测试验证你放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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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lfly2000

    第8楼2006/07/17

    1. 我觉得in-house method是可以接受的,只要检测公司通过了CNAL认证,或者别的相关认证。

    2. 保留意见。

    3. 对于混测的问题是要区别对待的,很多检测公司用这个来做文章,其实只要买家认可也无所谓。

    4. 一般报告有效期是1年,不过kingfish认为报告有效期为2年。(注:kingfish是一个比较大的采购商。)

    个人觉得ITS是个比较负责的检测公司,他们这样严格对待报告也是对客户负责。如果客户不是刻意要ITS的报告的话,建议换一家检测公司,可能这些问题就没有了。

    以上是我的建议,大家可以商量一下。

    damoguyan 发表:来说明一下,我的有问题的SGS报告(不被ITS认可的):1 测试方法,SGS用in-house,ITS认为不是标准方法 2 测试镉的方法EN1122用在螺丝等金属上了(至少是这么写的) 3 混合一起测试 4 报告过期(什么标准规定了ROHS报告的期限?)大家说说该谁负责这些麻烦,谢谢了!
    实际上现在很多ROHS报告都有点问题,但我们工厂在审核供应商的报告时不可能太严,只是把握一个原则--根据各方面的信息保证产品符合ROHS,而不是一味死扣报告,否则的话我们的事情就太多了(当然测试机构的事也就多了,他们就高兴了),而且ROHS指令没有一定要求要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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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eewah

    第9楼2006/07/19

    关于混合测试,确实要区别对待.比如三种颜色的电线表皮红、黑、黄,假设黑色里面含铅1500PPM,其余两种不含铅,如果混合测试,肯定是平均取样后组成一个测试样品,那么测试结果铅不会超过500PPM。国家拆分标准里面也特别指明了不同颜色的材料要分开测试。
    如果一个有接脚的塑料电阻,也是不能进行混合测试的,至少不符合均质材料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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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avin_chen

    第10楼2006/07/20

    首先,如果是很容易拆分的部件混测肯定是不行的。客户认可不代表欧盟认可。
    In-house的方法其他认证公司不承认也是正常的。
    测试方法不合适一定是不行的。
    以上为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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