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助达人
如果你非要我说,我就说一句,你可以选择不做,因为样品不适合当前的方法,一定要知道,每个标准,每个产品都有其约定的参数,不满足要求,该项目就不具有说服力,理论上是不能进行测试的,即使你做的很对,打官司你的报告也是无效的
king95509(king95509) 发表:最近单位做CNAS监督评审,评审老师提出关于方法检出限,仪器检出限的问题。比如一样品A中S元素的产品标准下限是0.002%,设备检出限是0.001%,在实际中测得数据为0.0015%,请问这个数据发CNAS报告该怎么发呢?如果这个情况在能力验证中又该如何发?
这个说明A产品的测试不满足当前的测试方法,仪器设备检出限低是对的,如果高就说明你没有这个能力,不能进行相关的测试。一般做多少发多少。写上标样等相关参数。
还有关于碳当量,比如方法标准中规定C的下线是0.005%,但在实际中测得数据是0.003%,在计算碳当量的时候是按照0.003%算呢,还是按照0.005%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