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chan59
第5楼2015/09/07
GL12原文如下:
11.3 审核结束后,应当编制最终报告。报告应当总结审核结果,并包括以下信息:
(a) 审核组成员的名单;
(b) 审核日期;
(c) 审核区域;
(d) 被检查的所有区域的详细情况;
(e) 机构运作中值得肯定的或好的方面;
(f) 确定的不符合项及其对应的相关文件条款;
(g) 改进建议;
(h) 商定的纠正措施及其完成时间,以及负责实施纠正措施的人员;
(i) 采取的纠正措施;
(j) 确认完成纠正措施的日期;
(k) 质量负责人确认完成纠正措施的签名。
最后k项的意思是不是待纠正措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