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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加样回收率该不该浓度减半?

液相色谱(LC)

  • 做中药的加样回收率时,如果定方法的样品浓度为100%,那么加样回收有两种做法:
    1,三水平为100%样品+50%对照品,100%样品+100%对照品,100%样品+150%对照品
    2,三水平为50%样品+30%对照品,50%样品+50%对照品,50%样品+70%对照品,加样后终浓度为方法规定的80、100、120
    方法1的问题是要做一个很大的线性,50%-250%,同时回收率浓度范围为150%-250%,并不能涵盖方法的样品测试浓度100%,感觉有点不太合理,但确实符合2015药典的字面规定:“对于中药,一般中间浓度加入量与所取供试品中待测定成分量之比控制在1 : 1左右,建议高、中、低浓度对照品加入量与所取供试品中待测定成分量之比控制在1 .5:1,1 : 1 ,0.5: 1 左右”。不知道这个“所取供试品”是指100%浓度还是50%浓度
    方法2的问题是没有法规明确支持,但在实践中确实有很多人用,不知申报时会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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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ex2000

    第1楼2016/06/30

    大家帮帮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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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水有渝

    第2楼2016/06/30

    应助达人

    取50%浓度为基础,这样可以保证前处理的稀释过程与实际检测过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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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天的雪

    第3楼2016/06/30

    应助达人

    “所取供试品中待测定成分量之比”应该只要比值控制好就可以吧,也没有特别说明非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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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lyaway

    第4楼2016/06/30

    方法没写清楚费思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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