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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综合仪器采购

  •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
    【无效合同】:是危害国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以无效合同即使是当事人愿意履行其合同义务,国家法律也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可撤销合同】:是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对其合同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的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且不得中止、中断,也不得延长。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力。
    【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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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onne86400

    第2楼2018/04/10

    写的很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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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ccd

    第3楼2018/04/11

    应助达人

    理解容易执行难,在民事申诉期内,对方想消耗你的人力、精力、财力,最后即使赢了官司,并没有获利!而是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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