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senke
第1楼2018/05/14
允许非独立法人机构申请资质认定,删除了企业实验室不得申请的要求。即便删除企业也不能申请吧?或者在申请中被婉拒?可是婉拒的理由法律又没有规定。会不会在试行中再次出台意见?
苏荼
第2楼2018/05/14
除国家认监委已发文修订或者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之外,《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印发的相关附件继续执行。
夜未央
第3楼2018/05/14
不会婉拒,一旦婉拒意味着人为设置天花板,申请人一旦闹起来,主管部门麻烦。大概率是给申请材料挑刺,没完没了的整改
第4楼2018/05/14
1.163号令是部门规章,目前还没有废止,但是已经列入修改计划。2.本次发布的通知,是资质认定的技术要求,替代的是原资质认定准则及释义。3.用标准进行技术审查是为了“国际接轨”,向国际放开检验市场估计很快了4.163号令及认监委发布的一系列文件还没废止,目前申请规则还是一样的7.如同CL01有一系列的支撑文件,比如A XXX G XXX等,以前的评审准则也有释义、认可准则附件及认监委后续发文等一系列支撑文件,估计针对RB214等还是会有后续的解释文件或者其他方式发布的支撑文件。
第5楼2018/05/14
新形势下是否有修改计划,将配套工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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