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的办法
第6楼2019/06/28
哈哈,没事没事。那我就来挖坑了
1,V4版最重要的一点更新就是理顺了各个成员国关于article的定义,我一般翻译为物品。在此之前,对于什么样的产品,或什么情况下认定一个物品,每个成员国都有自己的看法。习惯上分为2类:一种是整个产品就是一个article,还有一种是以其功能性来判断,整个产品可以拆分为多个article。
这个分歧对于SVHC的计算来说是非常致命的。举个例子:削笔刀。可以拆分为:外壳,刀片,固定刀片的螺丝。因为铅单体已经纳入SVHC,所以很多金属都成了高风险物质。假定这个螺丝有铅,1010ppm。按照第一种情况的算法,这个铅最终含量是低于0.1%;但是,按照第2种说法,这个螺丝的铅是超过0.1%的,你可能需要准备通知供应链的下游了,甚至告知ECHA。
个人感觉第三方检测行对于这个新版本很为难,大家都知道这个测试费用一点都不低,确实,197个物质,标准品的费用都不低了,至少4种不同仪器参与。某些测试行宣称要每个材料单测的,以前的话是可以十个,甚至二十个材料一起测试。现在价格翻个20倍,谁敢?
2,ECHA发布这个版本后,似乎没有开始SVHC执法检查。目前,ECHA的重心放在REACH的R上,他们打算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核实注册卷宗。如此,对于V4版的推行工作肯定有影响。
另外,吐槽下这个区分真的复杂,有难度,脑汁都要搅干了。
其实我很想知道其他出口企业是怎么检查这个SVHC的合规性的,还是继续认可混测的检测报告吗?或者签个LG就行了?
第7楼2019/07/15
混合测试其实是国内测试机构和企业为了应对REACH的一种方法,其实欧盟REACH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说明需要测试报告,
因为大家产品复杂,很难详细的评估材料中组成成分,所以一般最低要求都是签署声明保证,说明已经告知了;
提供混合测试报告因不同公司而异,没有强制要求。
没办法的办法
第8楼2019/08/08
但是REACH法规第33章规定消费者有权利知道所购买的产品含有SVHC的信息,如果消费者让生产商或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的话,难道厂商打算提供个LG?老外对环保可是非常在意的,如果厂商打算这么应对,怕是活不过明天吧。
欧洲所有法规都不会明确规定满足要求必须提供测试报告的,这不符合法律制作的基础原则。
现在,瑞典开发出了APP用来追索产品中的SVHC信息,嘿嘿,出口商还是以LG这种状态来应付欧洲政策和消费者,怕是更难活过明天了吧。
所以,出口商凭什么要忽视SVHC第四版指引呢?赶紧的,麻溜的去下载,送我点积分,哈哈哈哈~~~~~~~~~~~~
cryingleaf
第9楼2019/10/10
关于article的定义,不是在2015年的法庭决议上就已经厘清了吗?只不过很多机构或者公司装糊涂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