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2楼2019/07/15
除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外,其它测量设备究竟是以法制计量的“检定”方式溯源,还是以非法制计量的“校准”方式溯源,其决定权完全由企业自己确定。当然如果没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的情况下,只能以“校准”方式溯源。
那么对于非强检测量设备,企业究竟是以检定方式溯源,还是以校准方式溯源呢?首先应该搞清楚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法制性不同;2、合格判据不同。检定的合格判据是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法定计量特性要求,校准的合格判据是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要求(指计量特性)。所以《校准证书》通常不作符合性判定,即不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也没有必须给出有效期的强制性规定。用户拿到《校准证书》后,必须自己做“计量确认”(《检定证书》已经给出了合格与否的结论,故无需再进行“计量确认”),来判定测量设备是否合格(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自己确定“复校时间间隔”。不过企业都是事先以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各类非强检测量设备的“复校时间间隔”(或者叫“校准周期”)。
关于《校准证书》是否一定要有CNAS标识章,分两种情况: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所出具的《校准证书》,属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尽管没有盖CNAS标识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被认可的;2、以第三方校准实验室的名义出具的《校准证书》,通常都要求校准机构是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这类校准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标识章的《校准证书》,不仅国内有效,而且国际互认。当然,许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同时又是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机构。这类机构具有双重身份。究竟是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名义出具《校准证书》,还是以经CNAS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的名义出具带有CNAS标识章的《校准证书》,那就要看委托校准的客户的需要了。
《检定证书》是不可能盖CNAS标识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