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3楼2019/07/25
规范好像并没有说检测湿度一定要用到相对湿度传感器,用干湿球温度计也行。而且我搞不明白,只有一个湿度传感器,根本就不具备开展检定/校准的条件,怎么能开展检定/校准呢?
用1号判据还是用2号判据,规范连这一点都不说明,这个规范就是不完整的。可以说这是严重的疏漏。
刘彦刚
第4楼2019/07/26
用干湿球温度计,不仅一般达不到那么高的准确度,最主要是没法读数。因为箱子校准时要求封闭,干湿球温度计置入其中,没法读数。只有一个湿度传感器,可以按该规范要求,置入箱子工作区域的几何中心,测相对湿度偏差和相对湿度波动度。
用1号判据还是用2号判据,规范连这一点都不说明,这个规范就是不完整的,可以说这是严重的疏漏。 是的,该规范的不完整,严重的疏漏还远不止这点。其校准结果表达上,该计量所还给规范进行了完善,给出了设定值和显示值,规范原本只给出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让用户拿到校准报告,不知所云。还有给出了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三个指标的结果,可不确定度只给偏差的。虽然经过修订,已通过审定,估计年底能发布。虽校准结果表达得到了完善,但不确定度,仍只给偏差的。
路云
第5楼2019/07/26
既然无法读数,为什么规范还要给出如下的规定与方法?难道规范起草人弱智到如此地步?
关于不确定度,规范的做法没有多大的问题。因为通常都是对主要计量技术参量(校准值或示值、示值误差或修正值)评定不确定度。波动度和均匀度本身就是定量表征离散程度的指标,其功能与不确定度相当,都是定量表征其可靠程度的指标。按理说不确定度就已经涵盖了波动度和均匀度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即使不给出各校准点的波动度和均匀度,用各校准点的不确定度取代,也未尝不可。就如同用“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取代“示值重复性”一样,不存在原则性的问题。
西瓜猫猫西瓜
第6楼2019/07/26
刘老师,好
这个楼主发的图片中,那个设定值就是我们常说的“标准值”还是“校准点”呀?
按理说,标准值应该不会如此的整数吧,应该会是一个20.4这种带小数点的
刘彦刚
第7楼2019/07/26
西版:你好!
楼主的该情况是这样,就拿我们都较熟悉的培养箱来说吧,表中的“设定值”就是指校准前通过培养箱的设定装置,设定的温度,根据需要,你可设定为37.0摄氏度,也可以设定为37.5摄氏度;表中的“显示值”是指培养箱显示装置,显示的温度;而表中“中心点平均值”就类似于你说的标准值(或称实际值),你发现吗?它正如你所说不是整数。但在该校准中,它是用标准测温装置,置于培养箱的工作区间的几何中心点,在校准过程中,每隔2分钟读一次值,共读15个值,取其平均值作为此结果。
西瓜猫猫西瓜
第8楼2019/07/26
刘老师,您从哪里看出这家校准机构只有一个湿度传感器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