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5楼2019/08/19
CNAS是国务院认监委批准成立并授权的,统一负责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认可机构。属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直属机构。其主要任务如下:
从以上CNAS官网发布的信息看,他怎么就不是在我国境内,非法制计量的校准领域的主管部门了呢(当然是在认可范围内实施监管)?难道还有更权威的部门吗(注:针对非法制计量的的校准)?“国际认可组织成员间的互认”不就叫“国际互认”吗。
小骗子
第6楼2019/08/19
路云
第10楼2019/08/19
我不是已经说了是在认可范围内实施监管嘛。不在认可范围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他也不会管。通过了CNAS认可,出具的《校准证书》不盖CNAS印章,那就不是第三方行为,由合同法去处理。我认为已超出了本主题的讨论范围。
评审员培训也根本不会谈及这方面的内容,因为这些都是在官网上明示的。将CNAS能力认可说成是“资质”,本身就是概念的错误。国际互认并不是说资质互认,而是校准/检测能力和技术管理水平的互认。检验检测机构的所谓资质,是指“CMA”资质认定,属于国内法制管理的要求,仅限国内有效。但这不属于“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