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来也
第1楼2007/02/24
质监中心、分析中心:
1、试剂的有效期可规定从开瓶日期后2-3年。
2、测量无菌用吸管灭菌后应规定效期:非无菌原料药微生物限度为24h,无菌原料药为72h。
3、灭菌柜应进行热分布试验、挑战性试验(嗜热牙孢杆菌)、热穿透试验。
4、微生物测定应测三个稀释倍数的试验。
5、检定菌的来源备案,传代五代后废弃。
6、HPLC系统性试验进行后,应进行标准品、样品双份双针(有必要吗?)。
7、HPLC仪器的校验在每年进行一次省级的检测,每3-6个月校验一次。
8、试验室的记录应有页码。
9、关于标准品:购买标准品的发票或其复印件应妥善保存;每次使用应该有记录;对于配制的溶液应指定效期并定期进行标定;应该按照药典规定条件进行储存;其效期的规定就是在新的标准品出现后,旧的标准品必须在一年内用完,工作标准品需要在6个月时进行一次标定,在SOP文件中应该明确规定。
10、标准品的使用记录要细,写明每一次的称样量。
11、没有QA对QC的审查记录。
12、COA应有制造商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的信息,结论栏一项可不做结论,只在总结论中注明不合格并表明不合格的项目。
13、进洁净室之前应有镜子,在墙上应该悬挂更衣程序(图文并茂)。
14、取完样品后放置的地点,测定完样品后放置的地点,留样的程序均应非常明确。
15、对于储藏标准品的冰箱,应安装双向报警装置,其校验可用几支温度计测热分布。
16、分析中心使用外置砝码校验天平,在SOP中尚没有规定。
18、QA对QC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时应对每一页记录进行编码,记录的归档应该有归档目录、归档时间。
文件审核:
1、QA职责
2、产品年度质量审核
“4.2.1产品质量稳定性试验的总结”、“ 4.2.2分析方法变更的总结”、“ 4.2.3原料药关键项目测试结果、OOS分析的总结”、“ 4.2.4、因质量问题引起顾客投诉、退回及召回药品情况总结”、“ 4.2.5不合格产品总结”、“ 4.2.6工艺变更总结”、“ 4.2.7生产过程偏差及违规行为情况总结”、“ 4.2.8关键工艺控制总结”中的“总结”应改为“审核”。对于不合格品应该有产生的原因、解决的措施、实施的效果以及修改SOP等项目。
3、偏差调查
偏差分为一般偏差和关键偏差,这两者均属于不可接受偏差。偏差一旦发生后,当事人应该及时向主管报告,主管向所在品种QA报告,QA应该签字。偏差调查完后,QA人员应该对员工进行培训。(对于生产过程中某一参数,设定的上下限为[x1,x2],其中值为x0,根据对生产数据的分析,得到该参数的实际范围为x=x0±3δ,对于偏离x0±3δ而尚未达到工艺参数上下限[x1,x2]的偏差是可以接受的,无需调查,但必须警示。)舍里乐一车间提供的偏差实例是染菌。车间没有单独的染菌处理SOP, 染菌分析中没有对所染菌进行致病菌还是非致病菌的鉴定方法(这在欧盟检查是不允许的)。可用试剂盒(北京有)或图片对所染菌进行鉴定。
4、变更管理
对关键变更没有定义,场地的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内包材的变更没有定义为关键变更,所有关键变更均应征得客户的同意后再做变更;标签的变更、不影响产品稳定性的外包材变更应定义为一般变更。
5、供应商质量审核 应该在程序文件中规定多长时间对供应商审计一次。供应商审计应该有年度目录。
6、物料平衡和收率是不同的概念,应在工艺规程中定义物料平衡的概念。物料平衡是解决差错问题,而收率是经济问题;
7、关于返工处理应在工艺规程和操作法明确规定,如果没有“重新加工”,则应该在工艺规程和DMF资料中加以明确说明;
8、母液套用应规定母液套用的指标,符合母液套用的接受值,母液可以套用,当母液套用时达不到规定时可以加入新鲜溶媒达到其接受值后使用;
9、缺少QA对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和批检验记录的审核记录;
10、提炼用溶媒的批号没有写入批生产记录;
11、QA应批准成品的请验、入库;
12、发酵配方无QA人员签字确认;
13、中间体的质量标准应由QA时行颁布;
14、一级种子罐虽有清洗规程但无单独的清洗记录。
15、厂房由谁管理、设备由谁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
16、所有批号系统的管理应由QA部下文统一;
17、偏差调查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进行培训,这一点非常重要,是检查重点;
18、验证管理程序 缺乏工艺、分析方法和设备三个方面的验证管理规程。实施验证未制定验证主计划。
1、 组织构架问题:
a. 明确产品出口的持有人是谁,目前来看比较乱;
b. 文件系统的管理不一致,例如:生产批号的编制A车间与B车间的不一致;相同生产工序的SOP应该是基本相同的,只是工艺条件不一样;
2、 建议明确组织机构,并有组织机构的管理程序。
3、 明确声明企业符合Q7A:国外无300000级洁净区,应按照100000级(D级)进行改造
5、 文件:
a. 文件的命名,应统一到SOP上去;
b. 文件的划分,应按Q7A的十八章划分为九个系统:
人员与机构:人力资源部或公司办公室管理,制订职责、权限;
设备与厂房:设备部门管理,制订设备的采购、确认、维护保养规定;
物料管理:由物资部门管理,制订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发放、请验等规定;
卫生:制订包括人员卫生、设备卫生、容器卫生、管道卫生、生产场地卫生、洁具的卫生的规定,应包括清洁对象、清洁频率(生产完成后、设备检修后、超出有效期后、更换生产品种时)、所用清洁剂、消毒剂的使用、清洁的方法、洁具的清洁;
验证管理:应建立验证的组织机构,由QA部总牵头,分为三个方面:工艺及清洁验证由生产部门负责,检验方法验由QC负责,设备设施验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写四个方面的规程,一个是验证的总文件,另外由三个部门分别写负责方面验证的管理;
文件管理的文件:文件应包括SOP、验证方案及报告、记录、工艺规程。对于生产的文件应为记录依据SOP,SOP依据工艺规程;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包括QA和QC,审查质量管理文件是比较全面的,应增加一个批号的管理程序,对所有的物料的批号做出统一规定;
生产管理:设备操作应写入岗位操作规程,SOP一定要放在生产现场,卫生规程一定要放在岗位,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应放在岗位;
销售管理:重新帖签的规定应制订,对所有的采购商都应注明符合Q7A的要求,要求其在提供的标签上注明生产商及地址;
深海的海豚
第3楼2007/02/25
---肯定有必要,2005年中国药品检验操作规范中也有类似的要求,标准品和样品平行配制两份,每份样品进样两次(至少)
--这一点规定倒是蛮仔细的,我们的确欠缺,没有在SOP中规定相应时间的要求。
[div]原文由 hejun1984 发表:12、COA应有制造商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的信息,结论栏一项可不做结论,只在总结论中注明不合格并表明不合格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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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在这里的意思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