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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2007/02/24
※二甲苯C6H4(CH3)2
(一)理化性质与用途
无色液体,有芳香气味,易挥发。闪点:24℃;沸点:144℃;蒸气密度;3.7。不溶于水。用作树脂、涂料、油墨清洁剂和农药之溶剂、染料的组成部分,还用来制造、染料、塑料和药物。
㈡、毒性
属低毒类,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有麻醉作用。
最高容许浓度;100mg/m3(21ppm)
㈢、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刺激鼻和喉(超过450ppm),头晕头痛、精神混乱、疲倦、恶心和醉感(700ppm以上)。严重病例:惊厥昏迷和死亡,饮用含酒精饮料会增加其影响。
眼睛接触:蒸气会刺激眼睛,液体导致严重刺激,发红肿胀和灼伤。通常影响是暂时性的。
皮肤接触:液体产生灼伤感、干燥和皲裂。液体被皮肤缓慢吸收后会产生与吸入相同的症状。
㈣、长期暴露的影响
皮肤接触会导致干燥、红肿和皲裂。神经系统会受损害,还会使肾和肝受暂时性损伤。
㈤、火灾和爆炸
易燃,有爆炸危险。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或泡沫灭火剂,不宜用水。属于甲类防火危险物质。
㈥、化学反应性
对光、热、空气都很稳定。二甲苯能与氧化剂(如过氧化物和氯酸盐)起反应。
㈦、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气浓度不明或超过暴露极限时,应佩带用褐色标志滤毒盒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适的材料是聚乙烯醇。在直接工作的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放溅眼镜或面罩。
㈧ 急救、
吸入:脱离二甲苯产生源或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眼睑张开,用生理盐水或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眼约20分钟。
皮肤接触: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处至少20分钟,在流水中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用无摩擦性的肥皂有助于从皮肤上洗去二甲苯。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饮水约250ml。如呕吐自然发生,应使患者身体前倾。漱口并重复给水。如呼吸困难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制治疗。
㈨、储藏与运输
将二甲苯储藏于密封的容器内,置于阴凉并有良好通风的地方,远离工作场所和热源、火源。所有容器都应放在地面上。包装号2(甲)、6。
㈩ 安全与处理
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防护服装和呼吸器。移去热源和火源。用干黏土、黄沙或其他吸收物吸收液体。废料可在被批准的溶剂焚化炉中烧掉或在被指定的地方作深埋处理,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苦味酸(2,4,6-三硝基苯酚)-(NO2)3C6H2OH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黄色针状或块结晶,无臭,味极苦,密度:1.76;凝固点:122.5℃;爆炸点:300℃;闪点:150℃。用于炸药、火柴、染料、制药和皮革等工业。
(二)毒性
本品有毒。主要引起皮肤伤害,有很强刺激性。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对鼻黏膜有刺激性,支气管炎。
眼睛接触:引起结膜炎,角膜损伤。
皮肤接触:引起过敏性皮炎。
口服:1~2g可引起溶血、出血性肾炎和肝炎。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接触,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症状,并损伤红细胞,引起出血性肾炎、肝炎、黄疸等。
(五)火灾与爆炸
经摩擦、震动,易发生剧烈爆炸。遇明火高温也有引起爆炸的危险。着火时,消防人员必须再有放爆掩蔽处操作,用大量水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本品为强氧化剂,能与可燃物、还原剂剧烈反应而发生燃烧爆炸。能腐蚀金属,而且生成的金属盐对震动或热极为敏感。
(七)人身防护
吸入:使用合适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具(防护服、呼吸道防护具等)
皮肤:除使用有效防护具外,还可使用放油膏和工业用皮肤清洁剂。
眼睛:戴防护眼镜。
(八)急救
吸入:迅速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眼睑张开,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
口服:误服后立即漱口、饮水及镁乳,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爆炸品的专用仓库内。远离火源、热源。与起爆器材、金属粉末、碱类、可燃物、还原剂隔离储运,搬运时禁止撞击,严禁接触金属工具及拖拉、摩擦。包装方法:(Ⅰ)类。
(十)安全与处理
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设置适当的卫生设备,安装局部通风,使用有效防护用具。发生泄露时,加水润湿,移至指定的地方销毁,对污染的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排入废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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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2007/02/24
※乙醚-CH3CH2OCH2CH3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无色、易挥发有芳香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沸点:34.6℃;蒸气密度:2.56;闪点;-45℃;自燃点;180℃。爆炸极限:1.9~36%。用作溶剂、麻醉剂、试剂、萃取剂。
(二)毒性
本品对人体有麻醉性能。当吸入含量为3.5%时,30~40分钟就可失去知觉。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当浓度达7~10%时,能引起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的麻痹,最后致死。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人体过量吸入,会引起严重的急性中毒。呼气中带醚味,并出现呕吐、流涎、出汗、喷嚏、咳嗽、头痛、记忆力减退、无力、兴奋,常并发肾炎、支气管炎、肺炎。
(五)火灾与爆炸
本品易燃。与强氧化剂反应能起火爆炸。在空气中与氧长期接触或受光照会生成不稳定的过氧化物,受热能自行着火爆炸。着火时,可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沙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六)化学反应性
微溶于水,易溶于盐酸,能与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有机溶剂混溶。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浓度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的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眼睛及皮肤接触:须用水冲洗,严重患者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漱口,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低温库房内,库温最好控制在25℃以下。远离热源、火种,避免阳光直射。乙醚具有优良的绝缘性,在空气中震动因摩擦有发生静电也有自燃的危险。与可燃物、氧化剂隔离储运。对大量存放的仓库,须设自动喷水装置及射出二氧化碳装置。本品不宜久储,以防止变质。包装方法:(Ⅰ)类。
㈩ 安全和处理
防止发生泄漏,如有泄漏,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防入废水系统。 ※苯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液体,具有香味。沸点:80.2℃,闪点:-11℃,自然点:574℃,蒸汽密度:2.7,爆炸极限1~8%,微溶于水。用于制造染料、塑料、纺织品、去垢剂、涂料、和其他化学物质。还用作涂料和粘合剂在汽车中少量存在,工业用途正在减少。
(二)毒性
属中等毒性。急性:损害神经系统,慢性:主要损害造血系统。
最高容许浓度:40㎎/m3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在50~150ppm内暴露五小时能致头痛和乏力,在200~500ppm内暴露一小时能致恶心、头晕、精神混乱;在300~ppm时暴露30~60分钟能刺激鼻和喉,在7500ppm时暴露30分钟能致死亡。
眼睛接触:高浓度蒸汽能产生轻度刺激和水疱.液体会产生轻度的灼伤感。
皮肤接触:流体能溶解皮脂而干燥。口服:产生类似吸入的症状,液体流进肺部能造成严重伤害。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苯对造血系统会造成危害,可致贫血、感染、皮下出血。长期低浓度暴露会伤害听觉等,引起头痛、头昏、乏力、苍白、视力减退和平衡失调等。在长期、严重暴露后不会有遗传影响。
(五)火灾和爆炸
高度易燃性,有严重火灾危险品。用干粉、泡沫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蒸汽能沿地平面流动到火源处并回火,属于甲类火灾危险物品。
(六)化学反应性
正常稳定。接触强氧化剂(如硝酸),会增加火灾危险。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汽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的浓度时应戴有褐色色标滤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安全沐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用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脱离苯产生源或搬移患者至新鲜空气处,如患者停止呼吸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使眼睑张开,用生理盐水或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上眼至少20分钟。勿让污水浸入未受伤的眼睛。
皮肤接触: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立即缓和地抹去和擦去残余物质,缓和、充分地用水和无摩擦性肥皂洗涤。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饮水约250毫升。如呕吐发生应使患者身体前倾并重复给水。
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遵守储藏和运输易燃物质的规则,储藏于蜜封的置于地面上的容器内,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阴凉地方,避免阳光直晒,远离禁忌物与热源,采用无火花的通风系统和电气设备。包装号2(甲)6。
(十) 安全和处理
只受过训练的人员才能从事清理工作,保证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使用良好的防护服装和呼吸器。如可能应杜绝和减少泄漏,用黄砂及其它惰性物质来吸除少量溢出物,放置于有盖的容器内。用水冲洗工作场所,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三氯甲烷—CHCl3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有特殊的香甜气味。沸点:61.2℃,蒸汽密度:4.36。用作制冷剂R22和工程塑料的制造。医药上用作麻醉剂。也用作萃取剂和溶剂。
(二)毒性
有很强的麻醉作用,在光的作用下,能被空气中的氧反应生成氯化氢和剧毒的光气。通常加入1—2%乙醇,使生成的光气与乙醇作用而生成碳酸乙酯,以消除其毒性。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高浓度蒸汽时,开始刺激眼、口腔、鼻孔粘摸,发生流泪、流涎、感觉麻醉、呕吐、痉挛、直到昏睡、不省人事,停止呼吸突然死亡。人口服最小中毒剂量位28g。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蒸汽浓度120g/m3时,人吸入5—10分钟可致死亡。
(五)火灾和爆炸
不燃。但在高温下与明火或红热物体接触时,产生剧毒的光气、氯化氢等气体。
(六)化学反应性
在空气、水分和光的作用下,酸度增加,因而对金属有强烈的腐蚀性。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汽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的浓度时,应戴有黄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面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汽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用水冲洗并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嗽口,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和运输
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射。避免受潮。与氧化剂、硝酸隔离储运。包装方法(Ⅱ)类。
(十)安全和处理
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的地方进行通风,蒸发残余液体和排除余气。
※四氯甲烷(四氯化碳)—CCl4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有特殊气味。沸点:76.8℃,密度:1.59。用作制冷剂和喷气发动机燃料氟隆气的原料。还用作萃取剂、溶剂、干洗剂、脱漆剂、灭火剂熏蒸剂、杀虫剂以及氯化剂。
(二)毒性
本品为毒害品。有轻度的麻醉作用,对心脏、肝、肾有严重的损害。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人口服2—4ml即致死。由呼吸道吸入或经皮肤吸收也能中毒,是最危险的溶剂。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过量蒸汽,最初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头痛、呕吐,尔后呈现麻醉状态,昏睡,有时在兴奋后失去知觉,最后肺出血而死亡。
(五)火灾和爆炸
本身是灭火剂,不会燃烧。但遇高温与明火产生剧毒的光气。在火场中操作必须戴好氧气防毒面具,以防中毒。
(六)化学反应性
在潮湿的空气中逐渐分解成光气和氯化氢。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汽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的浓度时,应戴有黄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面具。
皮肤: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汽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用水冲洗并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嗽口,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和运输
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射。避免受潮。与氧化剂、硝酸隔离储运。包装方法(Ⅱ)类。
(十)安全和处理
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的地方进行通风,蒸发残余液体和排除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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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07/02/24
※苯酚(酚) C6H5OH(Phenol)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或粉红色晶体。易溶于乙醇和乙醚,有特臭味。密度:1.1,熔点:41℃,闪点:78℃,沸点:182℃。蒸汽密度:3.2,自燃点:710℃,易溶于水。用于生产炸药、油漆、橡胶、酚醛树脂、织物和药品。
(二)毒性
属高毒类,为细胞原浆毒物。对皮肤和粘摸有强烈腐蚀作用。最高容许浓度:5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如吸入高浓度酚蒸汽,可迅速发生头痛、眩晕、无力、虚脱。
皮肤:酚液污染皮肤可造成皮肤化学灼伤。酚大面积(占体表面积的25%)接触皮肤,可造成皮肤吸收致死。
口服:误服酚,可引起口腔和咽喉强烈的灼伤和腹痛,吐血性液体,全身冷汗,休克。还可能引起胃肠穿孔。口服致死量2~15g。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低浓度的酚,可有呕吐、吞咽困难、腹泻于食欲减退、头痛、眩晕等症状。长期接触酚,可引起褐黄病。表现胃眼孔膜褐耳壳上色素沉着,色素为棕褐色或黑色。
(五)火灾和爆炸
本品可燃,应禁明火及吸烟。于78℃以上时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3~10%)具爆炸性,此时必须密封操作并加强通风。着火时,用大量喷水、二氧化碳、干粉等办法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本品能腐蚀铅、锌和铝。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超过暴露限值时应佩戴防毒口罩。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
皮肤: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将患者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
眼睛:酚液溅入眼内,应立即张开眼睑,用清水冲至少20分钟。
皮肤:酚液污染皮肤后,应立即脱去衣服,长时间用大量水冲洗皮肤后,再用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擦洗。
口服:应分秒必争地抢救。如患者意识清楚,立即口服植物油15-30毫升,随即使之吐出并急送医院救治。
注:所有患者都应请医生或送至最近医疗机构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防火、干燥。包装号为:2、5、6、8。
(十)、安全与处理
凡加热酚的操作,应采取密闭,辅以吸风装置以及防皮肤接触。在冲洗酚的容器时,应加强个人防护。
※乙醇(无水)-C2H5OH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有酒味,易挥发的澄清液体。密度:0.79℃;沸点:78.5℃:闪点:13℃;自燃点:363℃。爆炸极限:3.3~19%,用于溶剂、清洗剂、分析试剂等。
(二)毒性
属微毒类。本品为麻醉剂,开始时导致神经系统兴奋,继而使之麻醉。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对眼睛黏膜有轻微刺激作用。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受大剂量作用时,可使神经系统、消化器官等发生严重的器质性疾病。乙醇可使皮肤发干,也有发生皲裂现象。
(五)火灾与爆炸
易燃,手热或遇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燃烧时,发出兰色火焰。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的危险。着火时,用二氧化碳、雾状水、干粉、1211或抗泡沫灭火。用水冷却火场中的容器,驱散蒸气,赶出溢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为不燃性混合物。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反应或引起燃烧危险。
(七)人身防护吸入:
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浓度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的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眼睛接触:须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患者就医诊治。
口服:须大量饮水,严重者须就医诊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与氧化剂隔绝,远离火源,炎热气候采取通风降温措施,保持库温低于30℃。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包装方法:(Ⅱ)类。
㈩、安全和处理
防止发生泄漏,首先切断所有火源,用水冲洗。对污染地面进行通风处理。
※对苯二酚(1,4-苯二酚)-C6H4(OH)2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或白色结晶。在空气中露光易变色。密度:1.36,
沸点:285℃,闪点:165℃,自燃点:510℃。用于照相显影剂、染料中间体、抗氧机剂、涂料稳定剂、聚合物抑制剂,分析用试剂等。
(二)毒性
对人体有毒和刺激性。
(三)火灾和爆炸
遇明火能燃烧。着火时用二氧化碳、雾状水、干粉、泡沫或沙土灭火。
(四化学反应性
能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微溶于苯。
(五)人身防护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冲洗器具。
(六)急救
皮肤:先用水冲洗,并用肥皂水洗净后涂以酒精。
(七)储藏和运输
储于阴凉、通风处。运输装卸注意防止容器破损。包装方法:(Ⅲ)类。
(八)安全和处理
发生泄漏时,用沙土混和后在空旷地方深埋,污染处用水冲洗,排入废水系统。
※甲酸HCOOH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具有刺鼻气味的无色透明液体。密度:1.22,熔点:8.4℃,闪点:69℃,沸点:100.5℃。自燃点:601℃,爆炸极限:18~57%。用于酯和盐的生产,用作皮革环氧可塑剂和橡胶凝固剂,药品、杀菌剂,香料和溶剂生产。
(二)毒性
属剧毒类,并具有极强的刺激性、腐蚀性。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可致眼结膜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鼻咽部不适,咳嗽、呼吸困难。有使人中毒死亡的报道。
皮肤:引起刺激症状,表现为皮肤发红、结膜充血、皮肤灼伤、水泡。
口服: 致死量约为30g,可见流涎、口腔和喉部有灼热感,并伴有呕吐、吐血、腹泻及剧烈腹痛,常因肾功能衰竭火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可出现咳嗽、咳痰、胸部紧迫感及鼻塞和鼻窦炎症状,个别有哮喘发作。皮肤接触咳出现局部发黑和角化,鼻粘摸和牙齿有腐蚀斑。
(五)火灾和爆炸
本品可燃,其蒸汽与空气产生易燃易爆混合物,可用干粉、抗醇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和甘油。
(七)人身防护
吸入:空气中浓度超过限值,应戴防酸型防毒口罩。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
皮肤:戴橡胶手套、穿防酸工作服(围裙)和胶靴,工作场所应设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脱离甲酸工作环境,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有呼吸停止者作人工呼吸。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服、保暖,污染部位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使眼睑张开,用重量盐水或微温缓慢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九)储藏和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火种,避免日光直射,与氧化剂、碱类物品隔离储运。包装方法(Ⅱ)。
(十)安全和处理
发生酸雾蒸汽的设备应加以密封,工作现场应有足够的吸出式通风。灌注时要防止接头漏气。
bangq110
第4楼2007/02/24
※甲苯 C6H5CH3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透明液体,蒸汽有类似胶水的气味。蒸汽密度:2.2,闪点:4℃,沸点:110.6℃。爆炸极限:1.2~7.0%。不溶于水,用作清洁剂、油墨、涂料、硝基漆、树脂和粘胶剂的溶剂。还用来制造化学物质、爆炸物和染料。还存在于汽油和航空燃料中。
(二)毒性
属剧毒类。具有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及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最高容许浓度:100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 暴露于高浓度蒸汽中会产生醉感、协调能力减弱、精神混乱、头痛、肌肉无力、恶心、头昏、疲倦。
眼睛接触:有轻度刺激,溅入眼内会产生疼痛和暂时性刺激。
皮肤接触:使皮肤受到刺激和变得干燥。
口服:能导致恶心、呕吐、腹泻、失去知觉。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暴露如用鼻吸进会使大脑和肾受到永久伤害。如母亲在怀孕期间受到严重暴露,可能毒性会影响婴儿而产生缺陷。
(五)火灾和爆炸
高度火灾危险,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积聚于低处和通风不良的地方会有爆炸危险。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起激烈反应,侵蚀某些塑料和橡胶。对金属无腐蚀作用。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不明或超过暴露限值,应戴有褐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口罩。材料是:聚亚氨酯、氯丁橡胶、聚四氟乙烯。工作场所应备有安全淋浴盒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安全眼镜。
(八)急救
吸入:试图救护前先要保证自己安全。施用“结伴监护”制度。脱离甲苯产生源或搬移患者至新鲜空气处。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服并存放于有盖的容器内,用水和无摩擦性肥皂缓和而充分地洗涤。
眼睛接触:缓和地摸去或擦去甲苯残留物。使眼睑张开,用温的缓慢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口服:用水充分嗽口,给患者饮水约250ml,不可催吐。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遵守储存盒运输易燃液体规则。储存于阴凉、干燥、有良好通风的地方,避免日光曝晒,远离禁忌物与火源。包装号2(甲)、6。
(十)安全和处理
只有受过训练的人员才能从事清理工作,确保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使用良好的防护服装和呼吸器。防止进入下水道火密封空间。应停止或减少泄露,用泥土、黄沙或类似稳定的不燃物覆盖溅出物。遵守环境保护法则。
※煤油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为无色或黄色略具臭味地液体,其主要成分味C10-16的烷烃,还含有少量芳香烃、不饱和烃、环烷烃及其杂质,不溶于水,沸点:110—350℃。在工业上用作柴油机和发电机的燃料,在涂料、油漆、塑料、杀虫剂等行业作为溶剂,也用作清洗机器的洗涤剂。
(二)毒性
各种煤油的毒性不同,一般毒性较低。对人体的危害主要影响呼吸、中枢神经和胃肠道三个系统。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高浓度蒸汽常出现中枢神经症状,常先兴奋,后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运动失调。液体直接吸入气管内,表现为剧烈呛咳、胸痛、咳铁锈色痰或血痰,发热、胸闷、气急、全身乏力、食欲减退等。
眼睛接触:引起刺激症状。
口服:多由误服引起,表现为口腔、咽喉、胸骨后灼烧感,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痛、腹泻及便血等。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表现为乏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易激动、食欲减退、眼部烧灼感、轻咳、轻度呼吸困难。
皮肤:表现为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毛囊炎和皮肤干燥、皴裂。
(五)火灾和爆炸
易挥发、易燃,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爆炸极限:2-3%。
(六)化学反应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不明或超过最高容许浓度时,应戴合适的呼吸器。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避免皮肤直接接触。
口服:禁止用口吸煤油。
(八)急救
吸入:立即将患者脱离现场,移至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及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皮肤接触:应选择肥皂、热水或软刷洗手。
口服:用牛奶、植物油洗胃缓其吸收。
(九)储藏和运输
储存于阴凉处,防火。包装号2(甲)6(乙)、11。
(十)安全和处理
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戴个人防护用品操作,泄露时戴氧气呼吸器收集漏液密封,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防止煤油进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
※汽油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密度:0.67~0.71,闪点:-58~10℃,沸点:50~150℃,自燃点:255~530℃,爆炸极限:0.76~6.9%,蒸汽密度:4。不溶于水。汽油是一种混合物,一般工业汽油含有丁烷到十二烷的烷烃和一些环烷烃,并含有不等量的芳香烃,按用途可分为航空汽油、车用汽油和溶剂汽油等。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并用于橡胶、制鞋、印刷、油漆、洗染行业,也用作机器零件的去污剂。
(二)毒性
为麻醉性毒物,对皮肤、粘摸有刺激作用。最高容许浓度:300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大量吸入蒸汽可引起麻醉症状、兴奋、酒醉样,步态不稳并有恶心、呕吐等。吸入高浓度蒸汽后,很快出现昏迷。汽车司机加油时,误将汽油经口吸入肺内,则引起吸入性肺炎,当时就出现剧烈的咳嗽与胸痛。
眼睛接触:接触高浓度汽油蒸汽出现流泪、结膜充血。
皮肤接触:皮肤浸泡于汽油0—30分钟,可造成红斑、水疱等浅度灼伤。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汽油蒸汽可出现头晕、头痛、失眠、乏力、记忆力减退、易兴奋,有的出现癔病症状,也称“汽油性癔症”。皮肤长期接触汽油,出现干燥、皴裂、角化性皮炎。妇女出现月经异常。
(五)火灾和爆炸
汽油极易燃,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应有防爆设备和无火花工具。着火时可用干粉、泡沫灭火机、石棉毯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极易溶于脂肪,易溶于苯、二硫化碳和醇。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空气中汽油蒸汽超过暴露限值,应戴有褐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口罩。
眼睛:如空气中汽油蒸汽浓度较高时,可使用密封护目镜。
皮肤:使用涂有聚乙烯脂的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场所应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将患者移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半卧位、吸氧,病情重者送医院治疗。对吸入汽油者,让患者咳嗽以便咳出一些汽油,并送医院诊治。
皮肤:脱去污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彻底清除皮肤污染。
眼睛:用清水冲洗。
口服:用水充分嗽口,给患者饮水约250ml,不可催吐。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储存于阴凉处,防火。包装号2(甲)6(乙)、11。
(十)安全和处理
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戴个人防护用品操作,泄露时戴氧气呼吸器收集漏夜密封,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防止汽油进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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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2007/02/24
※甲苯 C6H5CH3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透明液体,蒸汽有类似胶水的气味。蒸汽密度:2.2,闪点:4℃,沸点:110.6℃。爆炸极限:1.2~7.0%。不溶于水,用作清洁剂、油墨、涂料、硝基漆、树脂和粘胶剂的溶剂。还用来制造化学物质、爆炸物和染料。还存在于汽油和航空燃料中。
(二)毒性
属剧毒类。具有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及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最高容许浓度:100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 暴露于高浓度蒸汽中会产生醉感、协调能力减弱、精神混乱、头痛、肌肉无力、恶心、头昏、疲倦。
眼睛接触:有轻度刺激,溅入眼内会产生疼痛和暂时性刺激。
皮肤接触:使皮肤受到刺激和变得干燥。
口服:能导致恶心、呕吐、腹泻、失去知觉。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暴露如用鼻吸进会使大脑和肾受到永久伤害。如母亲在怀孕期间受到严重暴露,可能毒性会影响婴儿而产生缺陷。
(五)火灾和爆炸
高度火灾危险,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积聚于低处和通风不良的地方会有爆炸危险。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起激烈反应,侵蚀某些塑料和橡胶。对金属无腐蚀作用。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不明或超过暴露限值,应戴有褐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口罩。材料是:聚亚氨酯、氯丁橡胶、聚四氟乙烯。工作场所应备有安全淋浴盒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安全眼镜。
(八)急救
吸入:试图救护前先要保证自己安全。施用“结伴监护”制度。脱离甲苯产生源或搬移患者至新鲜空气处。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服并存放于有盖的容器内,用水和无摩擦性肥皂缓和而充分地洗涤。
眼睛接触:缓和地摸去或擦去甲苯残留物。使眼睑张开,用温的缓慢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口服:用水充分嗽口,给患者饮水约250ml,不可催吐。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遵守储存盒运输易燃液体规则。储存于阴凉、干燥、有良好通风的地方,避免日光曝晒,远离禁忌物与火源。包装号2(甲)、6。
(十)安全和处理
只有受过训练的人员才能从事清理工作,确保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使用良好的防护服装和呼吸器。防止进入下水道火密封空间。应停止或减少泄露,用泥土、黄沙或类似稳定的不燃物覆盖溅出物。遵守环境保护法则。
※煤油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为无色或黄色略具臭味地液体,其主要成分味C10-16的烷烃,还含有少量芳香烃、不饱和烃、环烷烃及其杂质,不溶于水,沸点:110—350℃。在工业上用作柴油机和发电机的燃料,在涂料、油漆、塑料、杀虫剂等行业作为溶剂,也用作清洗机器的洗涤剂。
(二)毒性
各种煤油的毒性不同,一般毒性较低。对人体的危害主要影响呼吸、中枢神经和胃肠道三个系统。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高浓度蒸汽常出现中枢神经症状,常先兴奋,后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运动失调。液体直接吸入气管内,表现为剧烈呛咳、胸痛、咳铁锈色痰或血痰,发热、胸闷、气急、全身乏力、食欲减退等。
眼睛接触:引起刺激症状。
口服:多由误服引起,表现为口腔、咽喉、胸骨后灼烧感,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痛、腹泻及便血等。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表现为乏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易激动、食欲减退、眼部烧灼感、轻咳、轻度呼吸困难。
皮肤:表现为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毛囊炎和皮肤干燥、皴裂。
(五)火灾和爆炸
易挥发、易燃,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爆炸极限:2-3%。
(六)化学反应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不明或超过最高容许浓度时,应戴合适的呼吸器。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避免皮肤直接接触。
口服:禁止用口吸煤油。
(八)急救
吸入:立即将患者脱离现场,移至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及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皮肤接触:应选择肥皂、热水或软刷洗手。
口服:用牛奶、植物油洗胃缓其吸收。
(九)储藏和运输
储存于阴凉处,防火。包装号2(甲)6(乙)、11。
(十)安全和处理
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戴个人防护用品操作,泄露时戴氧气呼吸器收集漏液密封,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防止煤油进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
※汽油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密度:0.67~0.71,闪点:-58~10℃,沸点:50~150℃,自燃点:255~530℃,爆炸极限:0.76~6.9%,蒸汽密度:4。不溶于水。汽油是一种混合物,一般工业汽油含有丁烷到十二烷的烷烃和一些环烷烃,并含有不等量的芳香烃,按用途可分为航空汽油、车用汽油和溶剂汽油等。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并用于橡胶、制鞋、印刷、油漆、洗染行业,也用作机器零件的去污剂。
(二)毒性
为麻醉性毒物,对皮肤、粘摸有刺激作用。最高容许浓度:300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大量吸入蒸汽可引起麻醉症状、兴奋、酒醉样,步态不稳并有恶心、呕吐等。吸入高浓度蒸汽后,很快出现昏迷。汽车司机加油时,误将汽油经口吸入肺内,则引起吸入性肺炎,当时就出现剧烈的咳嗽与胸痛。
眼睛接触:接触高浓度汽油蒸汽出现流泪、结膜充血。
皮肤接触:皮肤浸泡于汽油0—30分钟,可造成红斑、水疱等浅度灼伤。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汽油蒸汽可出现头晕、头痛、失眠、乏力、记忆力减退、易兴奋,有的出现癔病症状,也称“汽油性癔症”。皮肤长期接触汽油,出现干燥、皴裂、角化性皮炎。妇女出现月经异常。
(五)火灾和爆炸
汽油极易燃,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应有防爆设备和无火花工具。着火时可用干粉、泡沫灭火机、石棉毯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极易溶于脂肪,易溶于苯、二硫化碳和醇。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空气中汽油蒸汽超过暴露限值,应戴有褐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口罩。
眼睛:如空气中汽油蒸汽浓度较高时,可使用密封护目镜。
皮肤:使用涂有聚乙烯脂的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场所应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将患者移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半卧位、吸氧,病情重者送医院治疗。对吸入汽油者,让患者咳嗽以便咳出一些汽油,并送医院诊治。
皮肤:脱去污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彻底清除皮肤污染。
眼睛:用清水冲洗。
口服:用水充分嗽口,给患者饮水约250ml,不可催吐。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储存于阴凉处,防火。包装号2(甲)6(乙)、11。
(十)安全和处理
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戴个人防护用品操作,泄露时戴氧气呼吸器收集漏夜密封,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防止汽油进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