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9楼2020/04/17
你们公司有没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如果建立了体系,凡是科研生产所使用的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监视、测量、试验用的测量设备,都应该经计量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类计量器具,应定期定点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对于非强检器具,可以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非强制检定,也可以送这两类机构或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机构进行校准。总而言之,不计量肯定是不行的。
关于法律依据,可以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
注:由于顶层这三部法规不涉及校准,因此对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既可以采取“非强制检定”的方式溯源,也可以采取“校准”的方式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