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7楼2020/06/14
这与楼主的问题不搭界。JJF1033考核的是计量标准,无论是开展检定还是校准,要考核的是计量标准的能力,即考核“校准和测量能力CMC”能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的要求,而不是考核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是否合格。而JJF1033的“重复性”考核与“不确定度”的考核,恰恰是考核后者。这与CNAS标准(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第6.4.5条)、国防军工标准(JJF(军工)3-2012《国防军工计量标准器具技术报告编写要求》第条5.9.1)、军用标准(GJB 2749A-2009《军事计量测量标准建立与保持通用要求》第5.2.10条)等标准的要求都是大相径庭的。可以说是国际计量界的一朵奇葩,修订应该是迟早的事。
刘彦刚
第8楼2020/06/14
是的。我说的该事情是与楼主的问题不搭界,要不怎称为借楼与路专家说个话呢?这段时间我没怎么上网,不知JJF1069的修订进行得怎样了?
hejiahuan
第9楼2020/06/15
http://www.doc88.com/p-0106484581386.html
这个检定规程中有要求复读。
路云
第10楼2020/06/15
这个规程年代比较久了,有些表述的确不太好理解。
其实第10.8条和第10.9条是针对第10.5条和第10.6条来说的,意思就是在进行皮托管系数的检定前后,都要测量微压计零位和室内温度的值。在第11.5条有如下规定:
但该“允许值”是多少,规程通篇都没有找到。另外对于复读室内温度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两次室温相差多少符合要求也不得而知。既然对温度波动范围没有要求,为何还要重复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