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亨
第10楼2020/06/10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火被抽象为哲学概念,泛指具有温热、升腾、明亮、茂盛性能的事物或现象,即《尚书·洪范》所言之“火曰炎上”。被引入中医学后,火被指为“五行之一,有气而无质,造化两间,生杀万物,显仁藏用,神妙无穷”(李时珍语),并通过类比思维形成了意象性的概念,以性能一致为据与人体及自然界等建立起相应的联系。中医学关于火的名目繁多,此如《医学心悟》言:“从来火字,《内经》有壮火、少火之名,后人则曰天火、人火、君火、相火、龙火、雷火,种种不一。”但又未确立一个具有单指性的、精确的定义,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对火的理解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