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航2021
第5楼2021/03/25
需要重新检定或校准。
1、根据JJG 694-200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JJG 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关于“检定周期”的规定:在此期间(检定周期)内,仪器经修理或对测量结果有怀疑时,应及时进行检定。
2、根据JJF1159-2006《四极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校准规范》,如仪器经过较大的维修,建议重新校准。
3、根据JJG 98-2019《机械天平》规定,天平在搬动后必须重新进行检定。
4、根据JJG768-2005《发射光谱仪》,当仪器搬动或维修后,应按首次检定要求重新检定。
5、JJG 700-2016《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未明确,建议按上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