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评定性能参数 | 典型选择 | 一般要求 |
检出限* | √ | 不高于方法标准给出的检出限 |
定量限 | √ | 不高于方法标准给出的定量限 |
线性范围 | √ | 曲线线性相关系数满足标准规定或通用要求 |
测量范围 | √ | 应覆盖方法的最低浓度水平(定量限)和关注浓度水平 |
精密度(重复性和再现性) | √ | 精密度数据采用χ2验,或优于标准方法给出的指标或满足化学分析通用要求 |
正确度 | √ | 偏倚小于临界差(CD 值)或回收率优于标准方法给出的指标或满足化学分析通用要求 |
注1:*表示在进行痕量分析是时需要验证此性能参数。注2:“√”表示正常情况下需要验证的性能参数;注3:当标准方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如已经验证检出限,定量限可以省略;当已经确认线性范围,测量范围可以省略。 |
启航2021
第3楼2021/04/03
1)GB5009.5-2016第一法中没有“检出限与定量限”的规定要求这个检出限需要做吗?如果做方法验证,或者是申请扩项,或者从质量控制角度,空白试验都是需要做的,做检出限可以验证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2)“精密度”的要求 “在重复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精密度进行实施的时候,这个“独立测定结果”如何理解呢?这样理解对吗:“实验室内同一个人同一台仪器,分别称量样品、分别进行前处理,进行两次平行测定结果”
可以这样理解,独立就是两个样品间互不影响,其中包括不能在同一个校准曲线下接替测试。应该独立绘制自己的校准曲线,一般使用同一套校准溶液,分别绘两次曲线。
严格意义的重复性条件应该是同一个人操作。但是,对于部分试验同一个人操作不容易实现,或者不常实现,转变为同一个实验室,短期内,也是可以的。这就是另外一个标准中关于重复性条件的解读。
快乐
第5楼2021/04/05
1、做方法法验证,不一定按照上面一模一样去做,应该具体您的样品是什么,如牛奶含量大概是2.8-3.4%,您线性范围就可以做1.5-5%,只要包含您的样品浓度范围就可以,如所测样品粗蛋白为40%,您做1%含量的粗蛋白含量就没有意义,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做检出限没多少意义。如果样品含量很低,接近检出限,就哪一定要做检出限和定量限,其实CNAS-TRL-011:2020中定义的检出限和定量限,一般是指气相、液相、质谱、原吸之类的仪器。
若一定要做,测量氮元素范围:0.1mg-210mg
2、精密度可按硫酸铵标准溶液或实际样品,重复测量6次,计算相对标准偏差,硫酸铵标准溶液的结果要小于0.5%,样品的自己单位根据经验和含量规定一个值。
3、测量范围: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做标准曲线,定氮仪不适合。测量范围可以用不同浓度的标准样品和硫酸铵来看回收率,但浓度一定要覆盖所测样品的含量范围。
冯亚超
第6楼2021/04/06
谢谢老师的指导!您对方法验证的理解很深刻,我的疑惑已经解决!
再问一个问题:您说的“测量氮元素范围:0.1mg-210mg”,这里的数值有出处吗?是参考什么计算出来的呢?
冯亚超
第7楼2021/04/06
谢谢老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