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2楼2021/05/21
针对方法的变更和扩项,参照CNAS 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5.2扩大认可范围
5.2.1.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认可有效期内可以向CNAS秘书处提出扩大认可范围的申请。
注:对于不能满足认可要求或违反认可规定而被暂停认可的实验室,在其恢复认可资格前,CNAS不受理其扩大认可范围申请。
5.2.2下列情形(但不限于)均属于扩大认可范围:
a)增加检测/校准/鉴定方法、依据标准/规范、检测/鉴定对象/校准仪器、项目/参数;
注:增加等同采用的标准,按变更处理,不作为扩大认可范围。
b)增加检测/校准/鉴定场所;
c) 扩大检测/校准/鉴定的测量范围/量程;
2.方法验证过程中需要有模拟试验报告
d) 取消限制范围。
9.1.1变更通知
获准认可实验室如发生下列变化,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CNAS秘书处:
a)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和主要政策发生变化;
b)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组织机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c)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鉴定依据的标准/方法、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校准/鉴定工作范围及有关项目发生改变;
d) 其他可能影响其认可范围内业务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
注1: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检测/校准/鉴定依据的标准/方法、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应填写并提交《变更申请书》。
注2: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其他信息(如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
问题 新的方法中明确替代了以前老的方法,就做方法变更,但如果是重新除了一个标准,也没有说之前的那个标准作废的,这种就扩项
您的理解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