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1楼2021/06/29
申请过一次,没有通过,具体是什么情况,是否影响第二次申请的结果具体参考CNAS 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比如5.1.2.4 在资料审查过程中,CNAS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人,但不做咨询。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或修改申请资料。自第1次向申请人反馈问题起,超过3个月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认可申请。
或者现场评审中5.1.5.3评审组现场评审时,如发现被评审实验室在相关活动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明显有损于CNAS声誉和权益的情况,应及时报告CNAS秘书处。如被评审实验室存在上述问题或未履行11.2条中规定的义务,情况严重时,CNAS有权终止认可过程,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5.1.6.5当CNAS对实验室作出不予认可或部分认可的决定后,实验室再次提交认可申请时,根据不同情况须满足以下要求:
a)由于诚信问题,如欺骗、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虚报能力等行为,而不予认可的实验室,须在CNAS作出认可决定之日起3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交认可申请,同时CNAS保留不再接受其认可申请的权利。
注:如果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多项申请认可的项目/参数明显不具备申请时所声明的能力,则适用此条,不适用c)条。
b)由于实验室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而不予认可的实验室,自作出认可决定之日起,实验室管理体系须有效运行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交认可申请。
c)由于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满足要求,例如人员、设备、环境设施等,而不予认可或部分认可的实验室,对于不予认可的技术能力须在自我评估满足要求后,才能再次提交认可申请,同时还须提供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据。
注:此条仅适用于个别能力不予认可,如果是多项能力不予认可,则适用于a)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