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计量工作
(信息来源:计量测控)
路云
第2楼2021/09/08
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检验和加封盖印等。
“检定”的定义可不是“是否合格”,而是“是否符合法定计量要求”,其次“检定”是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企业内部建了标,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也应该属于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允许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应项目的“非强制检定”)实施。
计量检定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是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任何一种计量器具在使用一定时间后因为磨损、老化加之使用环境的温度、湿度等客观条件的变化,都会造成其量值的变化,出现量值的失准。因此,计量器具都必须定期进行检定。
除了法制计量的“检定”外,还有非法制计量的市场行为“校准”。
刘彦刚
第3楼2021/09/09
非常感谢你的批评和指正!
我查阅了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给出的检定的定义的确是:
可能是该被分享的资料有点早,有的说法过时了。其实过时的,在这里:
起码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现在叫:《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再者就是你要补充到“ 计量检定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是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中去的:除了法制计量的“检定”外,还有非法制计量的市场行为“校准”。该句话中的“校准”,不属于量值传递,是属于量值溯源。
刘彦刚
第5楼2021/09/09
的确,有点大题小作。在实际工作中,语言表达恰如其分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不说别的,就说我们版块的名——“仪器检定/校准/计量”你不确得有点怪怪的吗?但习惯了,也就这样。
特别是对这样的分享,更是不必太较真,要不版块太没内容,空空的,更不好哦!
路云
第6楼2021/09/10
对于概念性、原则性的问题,该较真还得较真。否则大家都不发言讨论,新版友既没有了解到真正的含义,反倒容易被误导,认为日常所说的“计量”就是“检定”。
刘彦刚
第7楼2021/09/11
细想一下,还是你说的好!说的对!对于原则性的错误,的确很有必要指正。由此可见,虽然我们这版块在这样大平台的网站里,应该说是小得不能再小,但我们专家版主队伍人也不多,但结构很合理,除了xing-xing暂时主要忙前程,处于深潜水状态;小骗子处在发达的地区接触的仪器设备很前沿,很且特别是年青精力充沛,从他发的原创这么多就足已证明;西瓜猫猫西瓜虽表面上处于潜水况态,但高素质科班出身、资深的质量负责人的她一直是我们包括(但是很不完全的包括)质量负责专业知识、英文、文学、难找的专业资料的坚强后盾。路专家就更难得可贵了,认真、严谨、拥有并熟练掌握,且能灵活运用众多的计量的法律法规、计量的规程规范、众多的CNAS文件,还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word等。
路云
第9楼2021/09/11
我乃凡人一个,没有您吹的那么神,仅仅是凭个人的能力,尽可能为版友答疑解惑,做好“应助达人”该做的事情。
刘彦刚
第10楼2021/09/12
实际上我说的大实话,你真的拥有我说的那么多能力,做了那么多工作。只是真的有人把这些全部用文字表达出来是,会让你自已觉得好像我没那么好,而实际上是有过之,无不及。
就说最近的例子对于《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该帖子,你不仅认真地读了全文,你就发现了:
1、企事业单位的计量从业人员也可以注册了,并肯定这是值得点赞的关键点。
2、征求意见稿的第六条第(3)款“注册条件”却又限定了只允许国家“受聘于国家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这与第三条的规定有冲突。
也许不能叫冲突,或许只有等新修订的《计量法》和《校准管理办法》(这个没说错吧,我中是凭计忆给出的,错了请宽容)出来后,才能找到答案。我们要学会有这个耐心,因为法规之间是要有内在联系的。你说是吗?
3、该《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仍然局限于民用领域,不包括国防军工计量领域和军事计量领域。这正说明了国防军工计量领域和军事计量领域的神圣哦!
4、CNAS-CL01-A025_202x《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却更具包容性。
你能说:你说你不拥有我说的那么多能力,做了那么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