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2楼2021/11/02
对于计量服务商的评价,未校准前需要评价,检定校准完了仍然需要评价,按照CNAS CL01:2018中6.6.2 c)在使用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前,或直接提供给客户之前,应确保符合实验室规定的要求,或适用时满足本准则的相关要求;及6.6.2 d) 根据对外部供应商的评价、监控表现和再次评价的结果采取措施。
我们实验室做法是首先应遵循优质、优价、优服务的评价原则,外部支持服务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良好的信誉和资信。 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货商,服务商进行评估。将其评估结果记录于《实验室供货商/服务商评估表》中。至少每年对供货商/服务商进行一次评。对由服务商到现场进行的校准服务,由设备管理员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协助,服务完成后,由服务商提供校准标签并将标签粘贴在设备上,并尽可能在一周内提供校准证书,由设管理员备或技术员进行验收,并确认设备和校准报告内容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并记录于《检定/校准证书验收表》等等。
路云
第4楼2021/11/02
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供应商的评价,应该在检定/校准活动实施前完成。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构建《计量技术服务合格供应商名录》时,需要进行的“计量技术服务合格供应商的评审”。主要评价内容包括:提供检定/校准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有效资质、能力范围、服务质量、服务价格、机构信誉等。可以参阅RB∕T 039-2020《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溯源结果确认指南》第4.3条。也可参阅CNAS-CL01-G002:2021《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第4.3条至第4.8条。
当检定/校准实施完成后,那就不是对针对提供检定/校准的机构进行评价了,而是针对计量溯源证据(检定/校准证书)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证书信息完整性和规范性“确认”,以及溯源结果与预期使用要求进行比较,作出符合性判定结论的“计量确认”(见CNAS-CL01-G002:2021《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第4.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