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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程序

食品常规理化分析

  •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程序

    1. 目的
    规范实验室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实验器材和废弃物品的安全处理,避免实验室污染物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实验器材和废弃物品处理的控制。
    3. 消毒程序及方法
    3.1 室内空气的消毒
    使用洁净室/阳性菌前后用紫外线灯照射对室内空气消毒,照射时间≥30钟,并填写《洁净室/阳性菌使用记录表》 。
    3.2 表面的消毒
    3.2.1 地面消毒
    实验室地面可用0.2%~0.5%的消毒剂喷洒,喷洒消毒剂的用量不得100mL/m2。
    3.2.2 物体表面消毒
    实验室台面、桌椅、橱柜、门把手等物品的表面可用消毒剂喷洒、擦拭,并填写《洁净室/阳性菌消毒记录表》。
    3.3 实验器材的消毒处理
    3.3.1 检测人员将检测过程使用的器材和实验废液作好标识,及时处理。
    3.3.2 实验器材:使用过的玻璃器皿应立即进行高压灭菌处理。
    3.3.3 洁净室/阳性菌室穿着的被污染衣物检测人员予以121℃ 30分钟高温高压处理后方可洗涤。
    3.4 报废菌株、超过保管期限的阳性样品的处理
    报废的菌株由生物安全员采用121℃ 30分钟高温高压处理后,填写《菌种、毒种(株)阳性标本销毁记录表》
    3.5 废弃物灭菌同培养基灭菌所用高压灭菌器应分开单独使用,灭完废弃物后空转一次方能进行培养基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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