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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问:招标文件要求产品现场演示,可以作为实质性条款吗?

综合仪器采购

  • 问:招标文件要求产品现场演示,可以作为实质性条款吗?

    答:不建议做实质性条款,可以作为评分项。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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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ccd

    第1楼2022/03/16

    应助达人

    有些产品需要眼见为实比较放心,所以有些采购人提出样品演示,如一些新开发的应用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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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UWUQIU

    第2楼2022/03/23

    应助达人

    可以要求,根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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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帖子已被版主-wccd加5积分,加2经验;加分理由: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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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ccd

    第3楼2022/05/30

    应助达人

    这个容易产生质疑的,所以不建议作为实质性条款列入招标文件,通常都是在加分项里面设置!

    WUYUWUQIU(wulin321) 发表:可以要求,根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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