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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2022/05/14
实验室废弃物应依不同性质进行分类收集,不具相容性的实验废弃物应分别收集储存,应由检测人员按分类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倒于实验室指定的储存容器内收集。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物品在使用中及使用后的废渣、废液,实验操作人员应及时妥善处理、分类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乱放乱丢。对实验使用后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保存液,一次性的医疗用品及一次性的器械,都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有效消毒并放置指定的容器内。
对爆炸性实验室废弃物,例如金属钠、苦味酸、金属叠氮化物、有机叠氮化物、有机过氧化物等,应交由消防队或公安局处置。
剧毒废弃物,例如砒霜,应交由公安机关批准的专业公司回收并处理。
传染性废弃物,必须参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进行处理,或者在医疗机构指导下处理。
放射性废弃物,应区分放射水平、废弃物种类、同位素的放射性质,对低浓度的用水或惰性材料稀释到允许浓度后排放,对高浓度的经沉淀过滤收集后处理。
对未知来源和性质的废弃物,有水溶性的,也有难溶性的,应综合判定其物理化学特性与毒性,进行分类、选择处理方法并进行处理。
对原物质残余量小于3%的空容器,可当作惰性垃圾处理,建议所有容器在处理前应选择合适的清洗液进行清洗,如果残留物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处理时应遵照《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对石棉类废弃物,应淋湿后装入防漏的密封容器,交由官方指定场所处理,为防止搬运过程中的散落,容器上应作醒目标示“小心,含有石棉,严禁开启或损坏容器,吸入石棉有害健康”。
对被污染的器皿,如果不能清洁、回收,则按废弃物处理,对列于危险的则按照危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