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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分析有没有要求加标回收率在多少范围?

水质检测

  • 加标回收率的范围应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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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标小菜鸟

    第1楼2022/08/17

    应助达人

    饮用水属于基质比较干净的样品,就加标回收率而言,主要还是依据标准上规定,比如HJ的标准基本上都会对加标回收率有所规定,而如果是5750的标准,上面没有写明回收率要求,那我们一般就会自己在做方法验证的时候根据准确度数据定一个加标回收率,大多回收率都定在90%~110%,少数不好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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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标小菜鸟

    第2楼2022/08/17

    应助达人

    对于样品加标量的规定,在环境方面HJ168-2020有所规定,加入的量为样品本身浓度的0.5~2倍为宜,但是有些本底高的也要注意加标后的浓度不能超过曲线范围,否则做出来也还是需要进行稀释或者曲线高浓度点继续增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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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tyzb

    第3楼2022/08/17

    应助达人


    楼主,按照6.6 b)的说法应该执行相应分析方法中的规定。如果相应分析方法中没有,可以参考《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中规定或者贵单位自行制定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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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

    第4楼2022/08/17

    应助达人

    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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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景祎

    第5楼2022/08/25

    应助达人

    0.5-2倍本底的值,不超过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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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元之暗面

    第6楼2022/09/14

    如果执行标准是GB 5749或引用GB 5749的话。新版GB 5750.3-202X(未颁布)规定了相应的质控要求,未在GB 5750.3-202X中规定的,5750.3说按照GB 32465-2015执行。GB 32465规定了标准物质测定的正负偏差范围。加标回收一项,没有明确规定,但仅仅说是可以适当放宽。楼上几位说“自行规定”“按照HJ 168”“按照水质分析方法第四部”,我认为这都是不恰当的。因为饮用水严格上属于食品范围,食品是有GB/T 27404-2008的,按环境水去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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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3097875

    第7楼2022/11/10

    生活饮用水不属于食品和环境,属于公共卫生,包装饮用水才是食品

    次元之暗面(v3195919) 发表:如果执行标准是GB 5749或引用GB 5749的话。新版GB 5750.3-202X(未颁布)规定了相应的质控要求,未在GB 5750.3-202X中规定的,5750.3说按照GB 32465-2015执行。GB 32465规定了标准物质测定的正负偏差范围。加标回收一项,没有明确规定,但仅仅说是可以适当放宽。楼上几位说“自行规定”“按照HJ 168”“按照水质分析方法第四部”,我认为这都是不恰当的。因为饮用水严格上属于食品范围,食品是有GB/T 27404-2008的,按环境水去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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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元之暗面

    第8楼2022/12/02

    确实如你说那样的。但依然没有解决问题。生活饮用水其形态处于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和商品水(食品)这两个的交叉。不好界定。而标准起草方的各个疾控中心又总有些篇幅是没有界定回收率的,只能自己往一个方向上靠。

    m3097875(m3097875) 发表: 生活饮用水不属于食品和环境,属于公共卫生,包装饮用水才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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