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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2022/11/09
疑问1:为什么只有电子天平这一种计量器具同时有两个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呢?是在推行什么工作还是进行什么工作的试水?
我觉得就是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不同,适用性也已经很明确了。
疑问2:如果上边的“适用性”理解的对的话,假如客户把一台电子天平溯源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求出具校准证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能依据《JJG 1036-2008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出校准证书吗?还是说必须依据《JJF 1847-2020 电子天平校准规范》才能出校准证书?
个人接触的法定计量机构都是有地域范围的,一般市一级的只能在本市的业务出具检定证书,外市的只能出校准证书。
疑问3:电子天平项目,已经依据《JJG 1036-2008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获得cnas实验室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是否需要进行方法变更?为什么
应该是增项而不是方法变更。